海新能科(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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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被提名人应提交个人详细资料[9] 董事选举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有表决权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3]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13]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7]
海新能科(30007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4] - 审计部是选聘执行部门,负责组织文件、程序及合同签订[7] - 聘用决策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9] 选聘方式与标准 - 依审计费用分多种选聘方式,结果及时公示[12]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7] 任期与费用规定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不超8年,最长不超10年[2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变化20%以上需说明情况[19]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其他规定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6] - 办法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审计委员会解释修订[28]
海新能科(3000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6][7][8] - 董事会同意后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7][8]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2] 通知公告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特殊情况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少于6人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都应为交易日,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 征集人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4] 会议变更与取消 - 股东会拟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会议主持相关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选举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7] 计票监票相关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27]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7] 会议结束与决议公告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等内容[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9] 会议记录与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30]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和报告[31] 提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海新能科(30007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6 19:26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8月9日发布通知[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馨雅大厦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4] 股东投票情况 - 参会股东(代理人)353人,代表股份910,877,843股,占比38.7654%[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同意907,638,165股,占比99.6443%[7][8]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898,634,217股,占比98.6558%[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898,623,817股,占比98.6547%[1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898,673,817股,占比98.6602%[11]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898,673,217股,占比98.6601%[12][1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898,531,307股,占比98.6445%[1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同意907,590,665股,占比99.6391%[16] -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898,529,907股,占比98.6444%[17] -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07,545,865股,占比99.6342%[19] 会议合法性 - 部分议案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20]
海新能科(300072)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3人,代表股份910,877,84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8.76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 代表股份875,069,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41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49人,代表股份35,808,56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239%。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351人,代表股份36,343,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4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34,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0227%。通过网 ...
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独立董事津贴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90,000元税前[3] - 津贴次月起按季度发放[3] 费用报销与借支 - 差旅费及履职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3] - 独立董事可借支履职合理费用[3] 制度规定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6]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7]
海新能科(300072)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49720302股[14] 股权结构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268.31万股,持股比例44.48%[12]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93.02万股,持股比例11.63%[12] - 林科持股725.00万股,持股比例14.22%[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正常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2] 其他 - 公司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118] - 公司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121]
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9] - 连续任职六年内36个月不得再被提名[10]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深交所审查有异议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4][15] 任期与职权 - 任期和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并签字[18]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23]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1][22] 专门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26] - 召集人7日内签发通知[26] - 会前3日书面送达通知[27] - 两名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8]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6]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37]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和保障知情权[32] 费用与津贴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 不得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39] 保险与制度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1] - 经股东会批准可为董事买责任保险,违规责任除外[41] 制度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3]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3]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43]
海新能科(3000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4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2][3][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6] 关联交易审批 - 各部门年度结束后将上年度关联交易综合情况书面报告董事会[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0]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审批[12]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2] - 与关联方单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2]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13] 关联交易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担保、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担保、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及子公司违规资金往来及占用,须1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0] - 公司及子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程序,应1个月内上报情况[20] 子公司适用制度 - 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适用制度[22]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情形除外[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4]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到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15]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9][11]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3]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况需书面说明[18] - 审议关联交易等有委托限制[20] - 董事会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2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表决[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8]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有特殊要求[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开会和决议规则[30]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1] - 本规则生效、修改、解释和修订相关规定[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