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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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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5-27 20:4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激励对象73人,授予股票期权1900万份[1] - 经营决策层7人获授150万份,占比7.89%[1] - 中层及骨干66人获授1750万份,占比92.11%[1] 人员获授情况 - 石晓冬等5人各获授20 - 30万份[1] 激励计划限制 -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3] - 激励对象获授未超总股本1%[3]
新国都(3001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7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2008年4月25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4] - 2010年10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4]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于5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激励对象总计73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15][59] - 拟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5%[17] 激励计划分配 - 公司经营决策层获授150万份,占授予总数7.89%,占总股本0.26%[21] - 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获授1750万份,占授予总数92.11%,占总股本3.08%[21]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为12个月[24][26] -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 - 24个月,可行权数量占比50%[29] -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 - 36个月,可行权数量占比50%[29] 行权条件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4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系数为100%,不合格系数为0%[43] 价格相关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25元[32]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1.16元,前60个交易日均价为每股22.60元[32] 后续流程 - 实行激励计划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等一系列程序[56][57][58][58][59]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已公告相关文件,后续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0][61]
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20:47
信息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5]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人员离职规定 - 董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董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任职限制 - 特定犯罪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高[7] - 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董高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完结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
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20:47
问责制度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子公司参照执行[3] - 问责原则含制度平等、权责对等[4][5] - 问责事项涵盖履职不力等多方面[7] 问责方式与处理 - 有行政、经济问责,可附带处罚[10][11] - 实施股权激励可对违规人员限制[13] 免责与处罚 - 表决异议等可免责,情节轻微可从轻[14][17] - 情节恶劣应从重或加重处罚[17] 问责程序 - 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实行回避[18] - 问责前听取意见,决定后可申诉复核[19][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2]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23]
新国都(300130)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20:47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每人每年125,000元人民币[4] - 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一次性发放[4] - 按实际任期计算离任津贴[4]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 - 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8] - 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
新国都(30013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20: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现金分红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 - 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四个条件,含当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8]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有表决要求[10]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 - 董事会审议调整政策有表决要求[13] - 股东会审议政策调整须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接受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15] - 董事会决策需形成书面记录保存[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文件发布于2025年5月27日[19]
新国都(3001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7 20: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审议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特定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交易标准达到其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召集程序 - 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1] 豁免情形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及部分特定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临时提案[15]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不同主持情况[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拟选董事多于1人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8]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2]
新国都(300130)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025-05-27 20:4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两期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6]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2026年不低于4.5亿元[6] 考核相关 - 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反馈结果[11][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订办法,董事会审批审核[5] 行权规定 - 未达行权条件,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
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20:47
身份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得转让[10]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 - 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披露[13]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9] 合规核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10] 信息申报责任 - 公司应保证向深交所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承担法律责任[6] 减持限制 - 董事或高管持股达5%以上,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6] - 董事或高管持股达5%以上,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6] - 董事或高管计划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 董事或高管持股达5%以上,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7] 增持规定 - 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2%[18] - 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8] - 相关增持主体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9] - 权益股份达30% - 50%增持,增持比例达2%或全部完成或期限届满时需核查并披露结果[19] - 权益股份达50%以上增持,完成时需核查并披露结果[19] - 权益股份达50%以上,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且期间不得再增持[20]
新国都(300130) -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20:47
预算管理原则 - 遵循战略导向、统筹协调、成本效益、权责对等原则[3] 预算管理职责 - 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启动、组织编制等,子公司及业务部门编制并负责结果,经理审核草案[6] 预算编制与执行 - 以年度为单位,结合多因素,依上年度实际编制[9] - 批准下达后各部门分解目标,控制预算外支出[11] 预算调整与审批 - 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需审批,重大事项报管理层[12] - 因重大变化等可申请调整并报管理层[14] 预算考核与制度 - 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按指标考核负责人[16]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执行,由计划财务中心解释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