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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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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2024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9 17:31
资金情况 - 2024年1 - 6月子公司成都西油期初往来资金余额38545.20万元,期末38997.95万元[3] - 2024年1 - 6月所有子公司期初占用资金余额50288.75万元,累计178.33万元,期末51332.08万元[4] - 2024年1 - 6月总计期初占用资金余额55710.36万元,累计178.33万元,期末56604.66万元[4]
关于对新锦动力的监管函
2024-08-16 20:17
股权变动 - 银川中能新财科技将6600万股新锦动力股票表决权委托给山东厚森投资,占总股本9.27%[1] - 表决权委托期限24个月,2023年12月29日到期不再续签[1] 合规问题 - 两公司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公告义务,2024年8月16日补充履行[1] - 两公司行为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3]
新锦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_银川中能
2024-08-16 19:38
公司基本信息 - 上市公司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北京,代码300157[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银川[36] 股权结构 - 银川中能注册资本6亿元,四股东认缴出资及持股比例明确[9] 权益变动 - 2021年12月30日,银川中能委托6600万股表决权给厚森投资,有效期24个月[7] - 2023年12月29日,表决权委托到期不再续签[18] - 权益变动前后,银川中能持股及可控制表决权比例有变化[16][18][36] 股份情况 - 3900万股股票被冻结抵偿债务并过户[20] - 截至报告签署日,持股1206.6937万股,占比1.66%[20] - 部分股份被冻结、质押、标记[20]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不拟继续增持,此前6个月未买卖股票[37]
新锦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_厚森投资
2024-08-16 19:38
公司信息 - 厚森投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张后继持股60%,王万兰持股40%[10][11] - 上市公司为新锦动力集团,代码300157[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厚森投资,注册地在山东滕州[39] 权益变动 - 2021年12月30日,银川中能委托6600万股表决权给厚森投资[8] - 2023年12月29日,表决权委托到期不再续签[22] - 变动前厚森可控制51066937股表决权,占比7.17%[20][22] - 变动后厚森持股和可控制表决权均为0股[22] 股份交易 - 2022年2月13 - 14日,银川中能900万股股票拍卖成交[19] - 2023年4 - 6月,国都证券卖出5933063股,占比0.83%[20] - 报告签署前6个月,厚森无买卖股票情况[25]
新锦动力: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6 19:38
权益变动 - 银川中能6600万股股份表决权委托到期不再续签[3] - 变动前银川中能持股7.17%、控制表决权0%,厚森投资反之[4] - 变动后银川中能持股及控制表决权均为7.17%,厚森投资为0%[5] 现状 - 截至签署日厚森投资持股0%,银川中能持股1.66%[5] 影响 - 厚森投资与银川中能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6] - 本次权益变动未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6]
新锦动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8-14 17:14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8月13 - 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更正、补充[4] -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5] 经营状况 -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重大变化[4] 报告披露 - 《2024年半年度报告》拟于8月30日披露[7]
新锦动力: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及公司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8 18:11
诉讼案件 - 新赛浦起诉亚基公司,金额约4428.88万元[2][3] - 沧州银行起诉新赛浦和恒泰艾普,金额1893.31万元[4] - 公司及子公司十二个月新增诉讼涉202.09万元,占净资产1.38%[7] - 离职员工劳动争议案涉253.25万元[12] - 北京中关村投资纠纷涉2652.22万元[12] - 浙江驰宇与廊坊新赛浦买卖纠纷涉1204.26万元[12] - 廊坊新赛浦起诉浙江驰宇涉2017.98万元[12] - 新赛浦与芜湖华炬等合同争议涉102.09万元[13] - 恒泰艾普环保与昆明国环等合同争议涉100万元[13]
新锦动力: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7-04 17:5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6月17日决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19日公告通知[6] - 7月4日14:00现场会议于北京海淀区公司5层会议室召开[7] - 7月4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9]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13人,代表172,611,522股,占比23.7892%[10] - 现场出席1人,代表100股,占比0.0000%[10] - 网络投票12人,代表172,611,422股,占比23.7892%[10] - 中小股东及代表9人,代表3,143,300股,占比0.4332%[10]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票通过[14]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也全票同意[15] 会议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均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7]
新锦动力: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17:5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4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3人,代表172,611,522股,占比23.7892%[3]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3,143,300股,占比0.4332%[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票通过[5] 决议效力 -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7]
新锦动力: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24-06-19 16:26
合同审议 - 公司2024年6月17日审议通过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2] 付款条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月支付,完工付至90%,结算付至97%,留3%质保金[3] - 《钢结构专业承包合同》预付款30%分两次付,完工付至90%,结算付至97%,留3%质保金[3] 合同生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合同》经甲方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