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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3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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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3001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20:45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 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 ...
长荣股份(3001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2.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 ...
长荣股份(3001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
长荣股份(3001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20: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记录[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有禁提期[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辞职致比例不符需60日内补选[12][13] - 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20]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8]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十年[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相关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其他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标准程序提建议[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政策提建议[27]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4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5] - 与法规相悖按法规执行[43] - 特定情形公司应修改制度[44]
长荣股份(3001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8 20:45
公司信息 - 公司代码为300195[19][23] - 公司简称长荣股份[18][23]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投资部是日常工作部门[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5] 备案要求 - 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天津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8]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9] - 登记备案材料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以上[10] 保密责任 - 董事、高管及相关知情人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信息谋利[12]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讨论重大事项应控制知情范围[12]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2]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处分,二工作日内报送天津证监局和深交所[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泄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4] -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报送处理并保留追责权利[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致公司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16]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相悖,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 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报,不同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分别记录[20]
长荣股份(3001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20:45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一名董事采用直接投票制[3]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及特定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5] 选举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时需再次选举,按缺额累积投票[11] - 股东会多轮选举时根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累积投票权总数[18] 缺额处理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1][12] - 当选人数不足但超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12] - 当选人数不足且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再次选举[12]
长荣股份(300195) - 公司章程
2025-10-28 20: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核准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3,707,756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3,707,756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设立时李莉持股51,000,000股占68.00%,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500,000股占30.00%,赵俊伟持股1,155,000股占1.54%,陈诗宇持股345,000股占0.46%[14]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2]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未在30日内执行可起诉[23]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0][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3]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7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75]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4]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满足一定条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09][110][111]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2] - 财务资助在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部分情况可免审议[11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满足一定条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7][11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宜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114][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9]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12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特殊情况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2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股东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母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165]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要求[167] -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会审议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9] 其他 - 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7][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8][189][19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6]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6] - 因特定原因解散公司,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6]
长荣股份(30019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5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部门、子公司及董高人员等[2] 信息管理 - 信息指对证券市场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2] - 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2]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多层审核批准[5] 外部信息使用 - 外部信息使用人材料由证券投资部保管10年[6]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6] - 违规使用致损应承担赔偿责任[9]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9]
长荣股份(3001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8 20:45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董秘管理监督[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董秘任职 - 被市场禁入等情形不得担任董秘,近36个月受处罚等不得担任[6]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聘任代表协助[7] 董秘管理 - 董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7]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董秘职责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0] - 董秘筹备会议应依规操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董秘决定信息发布,事前请示董事长,签名确认审核后发布[13] 部门协助 - 公司证券投资部协助董秘工作,负责组织会议、信息披露等[15]
长荣股份(300195)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8 20:45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10]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 总裁职责与权限 -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工作,可行使多项职权[5][13] - 总裁应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完成经济指标[25] 副总裁职责 - 副总裁分管部门工作,总裁不在时可代行职权[15] 公司机构设置 - 公司设九个部门,下属设置经总裁办公会通过即可[18]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前1日通知[30] - 三种情形总裁应召开临时会议[31] 报告制度 - 总裁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34] - 总裁三日内按要求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6] 其他制度 - 投资项目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38]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38] - 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39] 细则相关 - 细则由总裁办公会拟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3] - 细则发布于2025年10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