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3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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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Q1盈利同环比改善,费用率明显下降
华泰证券· 2025-04-28 15:2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15.68 元 [1][4][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5Q1 公司收入/归母净利 7.6/0.8 亿元,同比 +31.4%/+61.8%,玻纤复价带动盈利能力改善,新产线爬坡成熟有望提升规模及生产效率 [1] - 25Q1 毛利率 22.6%,同/环比 +1.0/+1.5pct,玻纤价格同比提升且新产线爬坡后成本降低,预计 Q2 盈利能力同比延续提升 [2] - 25Q1 期间费用率 10.5%,同比 -2.4pct,财务费用率下降因汇率变化致汇兑收益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 -0.5 亿元,同比 -1.0 亿元,预计 Q2 现金流有望改善 [3] - 维持盈利预测,预计 25 - 27 年归母净利润 4.0/6.0/7.6 亿元,给予 25 年 16xPE [4] 经营预测指标与估值 营业收入 - 2023 - 2027E 分别为 26.07 亿、26.62 亿、29.32 亿、35.51 亿、43.43 亿元,增速分别为 -13.59%、2.10%、10.16%、21.09%、22.31% [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023 - 2027E 分别为 2.96 亿、2.75 亿、4.02 亿、5.95 亿、7.58 亿元,增速分别为 -63.77%、-7.20%、46.12%、48.24%、27.44% [9] 其他指标 - EPS(最新摊薄)2023 - 2027E 分别为 0.72、0.67、0.98、1.46、1.86 元;ROE 分别为 6.62%、5.92%、8.10%、10.96%、12.61%;PE 分别为 15.09、16.26、11.13、7.51、5.89 倍;PB 分别为 1.00、0.96、0.90、0.82、0.74 倍;EV/EBITDA 分别为 7.09、8.31、6.32、4.39、3.82 倍 [9] 可比公司估值 - 中国巨石、中材科技、金发科技 2025E 平均 PE 为 16.37 倍,长海股份 2025E PE 为 11.13 倍 [10] 盈利预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资产负债表 - 2023 - 2027E 流动资产分别为 28.10 亿、27.30 亿、28.59 亿、35.16 亿、40.30 亿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5.04 亿、43.91 亿、44.80 亿、49.47 亿、55.81 亿元等 [20] 利润表 - 2023 - 2027E 营业收入分别为 26.07 亿、26.62 亿、29.32 亿、35.51 亿、43.43 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 19.68 亿、20.57 亿、21.44 亿、24.62 亿、29.55 亿元等 [20] 现金流量表 - 2023 - 2027E 经营活动现金分别为 7.19 亿、4.48 亿、2.73 亿、11.91 亿、7.53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分别为 -7.75 亿、-3.62 亿、-3.63 亿、-7.67 亿、-9.92 亿元等 [20]
长海股份:2025一季报净利润0.82亿 同比增长60.78%
同花顺财报· 2025-04-27 16:4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2000元,同比增长66.67%,恢复至2023年同期水平[1] - 每股净资产11.27元,同比增长4.35%,连续两年保持增长[1] - 每股未分配利润7.70元,同比增长8.45%,显示留存收益持续积累[1] - 营业收入7.63亿元,同比增长31.33%,显著高于2023年同期水平[1] - 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0.78%,接近2023年同期水平[1] - 净资产收益率1.76%,同比提升55.75个百分点,但尚未恢复至2023年1.90%的水平[1]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9383.76万股,占流通股38.09%,较上期增加213.99万股[1]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和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新进前十大股东,分别持股785.71万股和339.70万股[2]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增持44.88万股至519.02万股[2] - 嘉实领先优势混合A减持89.87万股至359.47万股[2]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一组合和施建刚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股分别为492.58万股和373.85万股[2] 分红政策 - 本报告期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
长海股份(3001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聘请议案[7]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新所近三年无相关处罚[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需官网发布并公示结果[11][1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流程,监督过程并评估工作[8]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多环节[16] - 审计委员会应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等并形成书面意见[16][17] - 聘请聘期一年,可续聘[19] 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情况[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9] - 承担特定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20] 改聘情况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21]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报备[22]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22] - 拟改聘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信息[23] 辞聘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3]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从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9]
长海股份(3001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 常州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议事程序 第十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三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章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一节 股东会召开的原则性规定与会议纪律 第七章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章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第九章 关联交易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 ...
长海股份(300196)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 币资金或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 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办 法。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司或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委托理财、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超过年度经营计划的技术改 造、基本建设、重 ...
长海股份(30019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低于0.5%,由总经理批准[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需关注[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7] 披露与期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6]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 豁免与定价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2]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按协议价定价[26] 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30]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1]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7]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长海股份(30019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0]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各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1]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6]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8]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1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18] - 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29]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1] - 本细则所称“日”指工作日[31]
长海股份(3001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细则于2025年4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任职资格与聘任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聘任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3]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培训获资格证[13] 工作流程与规定 - 传真开董事会,会后五个工作日董事邮寄文件给秘书[11] - 通讯方式变更及时提交资料[14] - 履职时指派人员与交易所联系[16] 基金与预算 - 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同意可设基金,秘书制定计划报董事长批准纳入预算[9] 解聘与离职 - 解聘需充分理由,报告并公告[1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4]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15] 报酬与考核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18] 责任与惩戒 - 违反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及惩戒[18] 其他 - 聘任签保密协议[14] - 保证秘书参加后续培训[15] - 聘任、解聘等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3][14]
长海股份(300196)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子公司管理办法通过 - 子公司管理办法于2025年4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组织架构设置 - 控股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设1 - 2名监事[8] 会议与决议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会前5日报董秘[8] - 子公司决议及纪要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8]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按不同周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13] 项目与重大事项 - 子公司项目投资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6] - 子公司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董事会[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1] - 子公司高管调离实施离任审计[22]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24] - 子公司制订绩效薪酬制度报备人力部[24] - 子公司年度结束后考核奖惩高管[24] 责任追究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处罚并追责[24] 办法执行与解释 - 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26]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长海股份(30019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 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 的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加强内部管 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董事会领导, 是公司内部审计最高 管理机构, 负责批准审计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认可审计报告, 管理和监督公司 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