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3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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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Q1盈利同环比改善,费用率明显下降
华泰证券· 2025-04-28 15:2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15.68 元 [1][4][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5Q1 公司收入/归母净利 7.6/0.8 亿元,同比 +31.4%/+61.8%,玻纤复价带动盈利能力改善,新产线爬坡成熟有望提升规模及生产效率 [1] - 25Q1 毛利率 22.6%,同/环比 +1.0/+1.5pct,玻纤价格同比提升且新产线爬坡后成本降低,预计 Q2 盈利能力同比延续提升 [2] - 25Q1 期间费用率 10.5%,同比 -2.4pct,财务费用率下降因汇率变化致汇兑收益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 -0.5 亿元,同比 -1.0 亿元,预计 Q2 现金流有望改善 [3] - 维持盈利预测,预计 25 - 27 年归母净利润 4.0/6.0/7.6 亿元,给予 25 年 16xPE [4] 经营预测指标与估值 营业收入 - 2023 - 2027E 分别为 26.07 亿、26.62 亿、29.32 亿、35.51 亿、43.43 亿元,增速分别为 -13.59%、2.10%、10.16%、21.09%、22.31% [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023 - 2027E 分别为 2.96 亿、2.75 亿、4.02 亿、5.95 亿、7.58 亿元,增速分别为 -63.77%、-7.20%、46.12%、48.24%、27.44% [9] 其他指标 - EPS(最新摊薄)2023 - 2027E 分别为 0.72、0.67、0.98、1.46、1.86 元;ROE 分别为 6.62%、5.92%、8.10%、10.96%、12.61%;PE 分别为 15.09、16.26、11.13、7.51、5.89 倍;PB 分别为 1.00、0.96、0.90、0.82、0.74 倍;EV/EBITDA 分别为 7.09、8.31、6.32、4.39、3.82 倍 [9] 可比公司估值 - 中国巨石、中材科技、金发科技 2025E 平均 PE 为 16.37 倍,长海股份 2025E PE 为 11.13 倍 [10] 盈利预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资产负债表 - 2023 - 2027E 流动资产分别为 28.10 亿、27.30 亿、28.59 亿、35.16 亿、40.30 亿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5.04 亿、43.91 亿、44.80 亿、49.47 亿、55.81 亿元等 [20] 利润表 - 2023 - 2027E 营业收入分别为 26.07 亿、26.62 亿、29.32 亿、35.51 亿、43.43 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 19.68 亿、20.57 亿、21.44 亿、24.62 亿、29.55 亿元等 [20] 现金流量表 - 2023 - 2027E 经营活动现金分别为 7.19 亿、4.48 亿、2.73 亿、11.91 亿、7.53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分别为 -7.75 亿、-3.62 亿、-3.63 亿、-7.67 亿、-9.92 亿元等 [20]
长海股份:2025一季报净利润0.82亿 同比增长60.78%
同花顺财报· 2025-04-27 16:4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2000元,同比增长66.67%,恢复至2023年同期水平[1] - 每股净资产11.27元,同比增长4.35%,连续两年保持增长[1] - 每股未分配利润7.70元,同比增长8.45%,显示留存收益持续积累[1] - 营业收入7.63亿元,同比增长31.33%,显著高于2023年同期水平[1] - 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0.78%,接近2023年同期水平[1] - 净资产收益率1.76%,同比提升55.75个百分点,但尚未恢复至2023年1.90%的水平[1]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9383.76万股,占流通股38.09%,较上期增加213.99万股[1]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和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新进前十大股东,分别持股785.71万股和339.70万股[2]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增持44.88万股至519.02万股[2] - 嘉实领先优势混合A减持89.87万股至359.47万股[2]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一组合和施建刚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股分别为492.58万股和373.85万股[2] 分红政策 - 本报告期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
长海股份(3001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结果未出 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
长海股份(3001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 常州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议事程序 第十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三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章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一节 股东会召开的原则性规定与会议纪律 第七章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章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第九章 关联交易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 ...
长海股份(300196)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 币资金或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 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办 法。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司或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委托理财、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超过年度经营计划的技术改 造、基本建设、重 ...
长海股份(30019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低于0.5%,由总经理批准[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需关注[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7] 披露与期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6]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 豁免与定价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2]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按协议价定价[26] 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30]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1]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7]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长海股份(30019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
长海股份(3001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细则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条件,并取得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长海股份(300196)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子公司管理办法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本办法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或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子公司 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 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 ...
长海股份(30019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 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 的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加强内部管 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董事会领导, 是公司内部审计最高 管理机构, 负责批准审计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认可审计报告, 管理和监督公司 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