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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 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包括: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当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
鸿利智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独立董事 3 名,会议有效票数为 3 票。会议由独立董事梁彤缨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独立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选举梁彤缨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 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
鸿利智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8] 时间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30日内,总裁汇报生产经营等进展[12] - 会计年度结束30日内,商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12]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事项 - 表决财报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13] - 续聘或改聘事务所需评价并提交决议[13][14] - 建立举报机制处理财务质疑和投诉[14] - 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解释权归属[24][25]
鸿利智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20:21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审计委员会调整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拟选举刘信国担任委员,李俊东不再担任[1] - 调整后成员为梁彤缨、马文杰、刘信国[1]
鸿利智汇: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梁彤缨)
2024-04-24 20:21
二、2023年履职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梁彤缨 本人作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了 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彤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具备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 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研究中心主任,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由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
鸿利智汇: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3] 部门职责 - 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资料、提处理方案并督促执行[4] - 证券投资部是责任追究执行部门[6] 责任相关 - 六种情形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5] - 四种情形应从严处理[10] - 四种情形应从轻处理[11] 责任承担 - 责任承担形式包括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等[7][8] - 责任承担措施可单独或并用[9]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鸿利智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任务及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运作 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裁层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文 ...
鸿利智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 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1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裁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 ...
鸿利智汇: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4-24 20:21
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迈得")近日有一项发明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并取得 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专利名称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 | 专利类 | 专利 | 证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 | 型 | 期限 | | | 一种防硫化和卤化且 具有抗氧化功能的 | 2016-06-17 | 2024-04-16 | ZL201610432955.3 | 深圳斯 迈得 | 发明 | 20 年 | 69092829 | | LED 光源 | | | | | | | | 以上发明专利所涉及技术为公司主要技术之一,已应用于公司现有的产品。专 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 ...
鸿利智汇: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4 20:21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2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公允反映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对 2023 年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 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减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 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 应收账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