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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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30024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08 18:36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飞力达(300240) -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08 18:36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JiangsuWangjianhuaLawfirm 法律意见书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王建华、季峰峰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保证和承诺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有关副本材料、复印件 ...
飞力达: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2024-12-27 15:4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4年续聘公证天业为财务审计机构[1] - 吴乃静接替谭国荣,徐雅芬接替薛敏[2] 人员履历 - 吴乃静2019年成注会,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 - 徐雅芬1995年成注会,2024年开始服务公司[4] 过往审计情况 - 吴乃静近三年签飞力达等审计报告[4] - 徐雅芬近三年复核博瑞医药等公司[4] 监管措施 - 2023年吴乃静、徐雅芬受监管措施[4]
飞力达: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12-26 17:2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13日至 2024年11月14日。截至2024年11月14日,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届满,第二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0.82万份,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7.68万份,公司按照规定对107.68万份逾期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07.68万份股 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 ...
飞力达: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20 18:55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4年11月14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40.82万份[1] - 公司总股本由3.6915475亿股变更为3.7156295亿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6915.475万元变更为37156.295万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7156295亿股,其中2700万股为公开募集[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向激励对象定向募集股份为731.72万股[2] - 本次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股东权利与选举制度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3]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6] - 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8]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8]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8]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8] - 公司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6]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建议撤换[6] - 公司应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 -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1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事宜,修订后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12]
飞力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8:5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81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2月20日通 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 中副董事长吴有毅先生、董事金景女士、独立董事赵先德先生、独立董事蒋德权 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
飞力达: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8:55
激励计划授予 - 2019年11月15日授予80名激励对象766万份股票期权[12] 行权价格调整 - 2022年8月19日行权价由6.63元/份调为6.57元/份[14] - 2023年7月7日行权价由6.57元/份调为6.52元/份[14] - 2024年7月5日行权价由6.52元/份调为6.505元/份[15] 行权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14日已行权240.82万份[16] 期权注销 - 2024年12月20日注销107.68万份到期未行权期权[15]
飞力达: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8:5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3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注销2019年部分股票期权、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3][5][7] 数据变化 - 2019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408,200份[5] - 公司总股本由369,154,750股变为371,562,95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6,915.475万元变为37,156.295万元[6]
飞力达: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20 18: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156.295万元人民币[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71,562,950股,27,000,000股为公开募集,7,317,200股为定向募集,257,245,750股为公积金转增股本[13] 股东信息 - 昆山市创业控股等4家公司各认购1900万股,持股比例23.75%,2008年6月16日出资[13] - 苏州国嘉创业投资认购400万股,持股比例5.00%,2008年6月16日出资[13] - 公司发起人合计认购8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0] - 董事等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38][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应设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3]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2]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选聘或解聘需经多部门审议通过[118]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7][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飞力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2-20 18:55
募集资金协议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需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行监管协议,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检查可行性并披露[10]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0] 资金置换与用途变更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可在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股东会批准并披露[2]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存放专户用于主营业务[13] - 每十二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累计不超总额30%[14][15]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补充流动资金限制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6]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0]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0] 资金使用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