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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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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上升亏损收窄
证券之星· 2025-08-30 06:4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11.3亿元,同比增长109.3% [1] - 归母净利润-2941.87万元,同比亏损收窄7.13%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6.1亿元,同比增长59.37%,但归母净利润-1637.6万元,同比下降1.58% [1] - 毛利率4.61%,同比下降49.84%,净利率-2.73%,同比改善66.84% [1] - 三费占营收比7.57%,同比下降52.67%,费用控制显著优化 [1] - 每股收益-0.05元,同比改善7.01%,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05元,同比大幅改善78.79% [1] 资产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6607.64万元,同比下降9.88% [1] - 应收账款1.06亿元,同比下降38.68%,回款能力增强 [1] - 有息负债708.97万元,同比下降45.65%,债务压力减轻 [1] - 每股净资产0.42元,同比下降28.36% [1] - 货币资金/流动负债比例为64.52%,需关注短期偿债能力 [3] 业务发展 - 美妆护肤业务2024年收入9892.98万元,同比增长35.70% [4] - 已在全国十余个省市铺设120家门店(含自营/联营/加盟),积累会员19.5万名 [4] - 旗下品牌"启然"拥有94个SKU,覆盖八大产品系列 [4] - 线上渠道通过天猫、抖音、快手等平台直销,线下通过直营门店提供皮肤护理服务带动销售 [5] 研发与战略 - 2024年研发人员降至0人,主因游戏业务终止,暂不影响主营业务 [4] - 控股股东明确未来12个月内无主营业务调整或资产重组计划 [3] - 公司历史上亏损年份达6次,近10年ROIC中位数为-8.39%,投资回报表现较差 [3]
佳云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294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2:4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1.3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109.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942万元 较2024年同期亏损3168万元有所收窄 [1] -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464元 相比2024年同期每股亏损0.0499元略有改善 [1] 同期对比 - 2024年同期营业收入约5.4亿元 2025年上半年收入规模实现翻倍增长 [1] - 2024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168万元 2025年上半年亏损额减少226万元 [1] - 2024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499元 2025年上半年每股亏损减少0.0035元 [1]
佳云科技(300242.SZ):上半年净亏损2941.87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8 22:49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1.30亿元 同比增长109.3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41.87万元 同比减亏7.13% [1] - 美妆护肤业务收入5189.60万元 同比增长6.65% [1]
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7]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6] - 董事、高管买入公司股票6个月内卖出,收益归公司[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按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1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1年则100%锁定[15] - 董事和高管所持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6] - 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后,按可转让额度解锁其余锁定[18] 违规处理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收益[8]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锁定涉嫌违规交易董事、高管名下股份[1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0年12月制度废止[21]
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或深交所建议终止聘任,公司1个月内终止聘任[5]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终止聘任[5]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6] - 解聘指定高级管理人员监交,证券事务代表做好交接记录[7] - 原则上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问责 - 公司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3] - 是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重要责任人,失职担责[15] - 1年内多次信息披露不规范将被内部问责[15] - 公司治理运作不规范,董事会秘书将被问责[15] - 投资者热线无人接听、未及时传递文件属工作不到位[15] - 公司违规失信,董事会秘书将被问责[16] 细则相关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020年12月细则废止[18] - 细则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9]
佳云科技(3002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可指定委员[11]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一名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3]
佳云科技(30024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工作,由董事会选举[5]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两日内报董事会[1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2020年7月细则废止[16][17] - 与法律不一致以法律规定为准[16]
佳云科技(30024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内部控制制度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定期检查评估[4] - 制度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5]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8][9]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建立管理制度[12] - 明确专户存放、使用内容及申请、审批程序[12][13] - 按投资计划使用资金,异常及时报告公告[13] - 投资项目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13]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13]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5]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15]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评估对外担保风险[21]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25] - 证券投资等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25] 信息披露 - 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范围、内容及程序[28]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9] - 要求控股子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制度[31] 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4] - 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37] - 公司根据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8] - 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作出专项说明[39] - 及时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问题[39] - 披露信息前后一致,财务信息有合理勾稽关系[30]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列明风险因素[3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重大问题、后果及措施[41] - 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41] - 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控鉴证报告[41] - 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或重大缺陷专项说明[41] - 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和鉴证报告[41] 考核与责任 - 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42]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42]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以法规为准[4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旧制度废止[44]
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人员变动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董事会收到时生效[4]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之日生效且两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手续办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追责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17]
佳云科技(3002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信息披露渠道及报告类型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3]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0]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定期报告由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披露[20][21]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1]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18]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涉及收购等致公司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人员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组织[25]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有证据表明已勤勉尽责除外[30]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32] 保密与公平性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含保密等内容的承诺书[34] - 公司实施再融资等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35]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3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5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4年8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