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3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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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2 17:37
回购方案 - 2024年2月6日通过回购方案,金额1 - 2亿元,价格不超27.94元/股,期限12个月[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购1340.6万股,占总股本2.14%[2] - 最高成交价18.91元/股,最低11.64元/股,成交总金额1.93590266亿元[2] 后续计划 - 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5] - 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2024-07-25 18:23
股份质押 - 控股股东陈海斌本次股份质押续期2633万股,占其所持16.01%,占总股本4.20%[1] - 陈海斌有多笔不同数量股份质押,占比各有不同[1]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75075323股,占比27.93%[3] 质押风险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股份76950000股,占比43.95%,占总股本12.27%[3] -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对公司无实质性影响[4]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等所质押股份无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4]
迪安诊断: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4-07-23 17:19
股份与资本变更 - 公司将2022年12月回购的1,918,600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 - 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由626,898,036股减为624,979,436股[1] - 回购股份注销后注册资本由62,689.8036万元减为62,497.9436万元[1] 债权相关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 - 债权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月6日工作日9:00至16:00[2]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陶钧、祝迪生[2] - 联系电话为0571 - 5808 5608[3] - 传真为0571 - 5808 5606[3] - 电子邮箱为zqb@dazd.cn[3] - 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329号迪安诊断证券部(邮编:310030)[3]
迪安诊断: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2 18:09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4)第 07028 号 致: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14:30 在杭州市 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召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 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
迪安诊断: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2 18:09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3] 投票情况 - 202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75,937,185股,占比28.0647%[3]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75,719,885股,占比99.8765%[6]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1,190,952股,占比98.0952%[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75,658,085股,占比99.8414%[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1,129,152股,占比97.5535%[7]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75,676,585股,占比99.8519%[8]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1,147,652股,占比97.7157%[9] 决议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10]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含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11]
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7-17 16:52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4-056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 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万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陈海斌 是 670 4.07% 1.07% 2023/12/8 2024/7/16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陈海斌 是 670 4.07% 1.07% 2023/12/7 2024/7/16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陈海斌 是 35 0.21% 0.06% 2024/2/1 2024/7/16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陈海斌 是 35 0.21% 0.06% 2024/2/1 2024/7/16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陈海斌 是 88 0.54% 0.14% 2024/4/17 2024/7/16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陈海斌 是 88 0.54% 0.14% 2024/4/17 2024/7/16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陈海斌 是 ...
迪安诊断: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7-05 16:4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 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现金分红的条件 一、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阶段、发展目标、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
迪安诊断: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7-05 16: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2日召开[1] - 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7月22日9:15 - 15:00[3][15][16] - 股权登记日为7月16日[4] 股东信息 - 陈海斌持有公司164,438,933股,占总股本26.23%[2] 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议案》等三项议案[6] 投票相关 - 议案1.00及2.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投票代码350244,投票简称迪安投票[14] 委托事项 - 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股东大会[23] - 委托表决总议案及三项非累积投票提案[25]
迪安诊断: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5 16: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1] 议案表决 - 同意豁免会议提前3日通知董事期限要求[1] - 表决通过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2] 后续安排 - 分红回报规划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2]
迪安诊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2024-07-03 17:2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9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以及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 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