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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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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审计人员配置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7] 审计时间安排 - 实施审计前应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6]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6]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天内提出[16] - 审计终结,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3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审工作重大问题,公司应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并向深交所报告[33] - 被审计对象拒绝提供证明材料等行为,公司将给予处分或提交处理[33] - 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7]
迪安诊断(300244)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财务资助范围 - 分为对内和对外,对内针对控股、全资子公司,对外针对外部主体[3] 资助限制与审批 - 不得为管理人提供资助,为持股不超50%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资助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6] - 对外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需双重审议[9]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对外资助需公告多项内容,出现问题要及时披露[13][1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等,董秘负责信息披露[17][18] 监督与生效 - 内审监督合规性,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25]
迪安诊断(300244) -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9]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7] - 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9] - 应由三人以上委员(含三人)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非现场可用通讯方式表决[14] 会议记录与决议生效及保存 - 会议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或其他工作人员[16] - 决议经宣布、签字后生效,未按程序不得修改[17]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7]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会议记录内容 - 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0] - 包含出席人员姓名,受委托出席需注明[20] - 包含会议议程、委员发言要点[20] - 包含表决方式和结果等事项[20] 决议实施监管 - 决议实施中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向董事会汇报[17]
迪安诊断(30024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有效年限为3年,聘期1年可续聘[6] - 可提选聘议案的有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5]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经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7]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应不高于15%[8] - 以满足要求的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8]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10] - 应对5种情形保持关注[11]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4] - 对选聘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改聘相关 - 改聘情形有五种[13]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其他 - 情节严重时公司不再选聘有特定行为的事务所承担审计工作[17] - 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相关处罚[17]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迪安诊断(3002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4]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5]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7]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9]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14] - 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事、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特定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17]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18] - 公司或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处罚、判刑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8]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减持股份[18] - 本人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8]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违规,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1]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1] - 触犯法律法规,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迪安诊断(300244)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管理、提高盈利等[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提效、保资产等[3] - 内部控制涵盖环境、业务等多方面及公司、部门、业务环节层面[5][6] -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有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7] - 内部控制制度覆盖销售、采购等业务环节[10] - 公司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14]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等活动[20][23] - 公司财务定期分析各分、子公司月度报告,含营运等报表[24] - 公司按规定制定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关联方回避表决[26][27][28] 对外担保与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按规定制定对外担保内控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并要求反担保[31][33][35][37] -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38]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按规定使用、变更并监督,变更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终止原项目要选新投资项目并分析可行性[38][39] -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39] 投资与理财管理 - 公司应制定重大投资管理内控制度,遵循合法等原则[41] - 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要制定严格程序等并限定规模,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42] - 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情况,异常时及时报告[42] 信息披露与审计监督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44] - 公司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形成内部审计报告通报[48] - 公司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48] - 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年报[50] - 公司审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50]
迪安诊断(30024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议案[3] 提名与投票计算 - 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选举安排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8]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9]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10] - 若中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10] 其他规定 - 表决前主持人应告知投票方式,董事会秘书应解释说明[11] - 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等,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15]
迪安诊断(300244)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主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前无特殊情形不得无故解除职务[4][5]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等情况[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 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罢免建议[12]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2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3] - 定期会议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13]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1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7]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非现场会议可用通讯方式表决[19][20] - 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5] 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0] - 公司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含多方面内容[10]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2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5] - 委员对未公开的公司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8] - 工作条例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30] - 工作条例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3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0]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0] - 相关资料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公告文件、股东会等会议决议及记录、重大合同等[31]
迪安诊断(30024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2] - 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权签署相关文件[3] 担保限制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0] - 最近3年财务文件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为其担保[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连续12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连续12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决议且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调剂规定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9] - 调剂时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仅能从同情况对象获担保额度[19] 追偿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1]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5]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及时披露[27] 合同条款 - 担保合同明确被保证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23]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31] - 经办人员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1] - 责任人擅自决定使公司担责造成损失,公司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31]
迪安诊断(300244)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信息披露制度[2] -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5] 披露义务与责任人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8]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8]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后时间[23] 财务审计与报告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2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聘请时应要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6]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拟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况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7] 特殊情况披露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送定期报告时需向深交所提交董事会等专项说明等文件[2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需说明情形是否消除[41] - 因前期财务报告差错等被责令或决定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按规定更正及披露[42]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1] -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31]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需披露[35]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标准公司应及时披露交易[41]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达到更高标准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4] 其他交易与事项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达到不同金额标准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应立即披露[5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52]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47] 合同与涉案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62] - 上市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披露[63] 报告报送与资料保管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65]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7] - 证券投资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披露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7] 人员与持股变动披露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变更后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7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披露[61]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需报告披露[61]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需报告披露[60]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7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