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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3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 任期 3 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
同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8:13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 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 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 ...
同有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3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人交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 1 圳证券交易所 ...
同有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51 | | 第一节 | 监事 5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5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53 ...
同有科技: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 - 3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组织体系 | | | - 3 - | | 第三章 | 会计管理制度 | | | - 4 - | | 第四章 | | 会计政策概述、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 - 5 - | | 第五章 |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 | | - 8 - | | 第六章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 | - | 29 - | | 第七章 | 资金筹集 | | - | 32 - | | 第八章 | 对外投资 | | - | 32 - | | 第九章 | 成本和费用 | | - | 35 - | | 第十章 | 利润及利润分配 | | - | 36 - | | 第十一章 | 会计核算管理 | | - | 40 - | | 第十二章 | 财务报告 | | - | 41 - | | 第十三章 | 会计档案管理 | | - | 43 - | | 第十四章 | 财务电算化管理 | | - | 45 - | | 第十五章 | 财务预算管理 | | ...
同有科技: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 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办法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 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务,具体包括公司应 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 ...
同有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 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
同有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 有效性,保证所属公司、各业务单元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 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 领导下, ...
同有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
同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