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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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2025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证券之星· 2025-08-24 06:58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16.57亿元,同比增长18.9% [1] - 归母净利润1.24亿元,同比下降15.93%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8.78亿元,同比增长17.03%,归母净利润5349.99万元,同比下降28.37%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21.51%,同比下降11.45个百分点 [1] - 净利率7.39%,同比下降29.91% [1] - 扣非净利润8519.67万元,同比下降6.34% [1] - 每股收益0.09元,同比下降18.18% [1]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8.77亿元,同比增长9.33% [1] - 应收账款12.02亿元,同比增长23.92%,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达353.87% [1][5] - 有息负债1亿元,同比下降78.34% [1] - 每股净资产2.6元,同比增长14.31% [1] 现金流表现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27元,同比增长36.07%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因票据贴现增长42.76% [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因理财投资下降172.38% [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因偿还借款减少增长55.4% [3] 费用控制与运营效率 - 三费总额1.18亿元,占营收比例7.11%,同比下降9.32% [1] - 财务费用因无需计提可转债利息下降517.88% [3] - 政府补助减少致其他收益下降54.39% [3] - 理财产品收益减少致投资收益下降85.06% [3] 特殊项目变动 - 在建工程因厂房装修增长119.56% [3] - 合同负债因预收货款增长125.74% [3] - 预付款项因原材料采购增长192.74% [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因金融资产估值增长886.88% [3] - 信用减值损失因坏账计提减少83.41% [3] 资本回报表现 - 2024年ROIC为9.06%,净利率11.09% [4] - 近10年中位数ROIC为7.1%,2017年最低为1.77% [4][5] - 现金资产状况被评定为非常健康 [5] 机构持仓情况 - 申万菱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A持仓22.24万股未变动,基金规模0.87亿元 [5] - 广发国证2000ETF新进持仓15.48万股 [5] - 国联智选先锋股票A增仓至9.41万股 [5] - 光大多策略智选18个月混合新进持仓0.55万股 [5]
聚飞光电(300303.SZ):上半年净利润1.24亿元 同比减少15.93%
格隆汇APP· 2025-08-23 00:06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165,687.92万元 同比增长18.9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16.09万元 同比减少15.93%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19.67万元 同比减少6.34% [1] 运营动态 - 聚飞光电总部大厦正式投入使用 [1] - 相关运营费用因总部大厦投入使用而增加 [1]
聚飞光电(3003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2]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正常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3] - 需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4] - 特别职权行使、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同意[4]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7]
聚飞光电(300303)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接待推广 - 接待和推广工作对象含持总股本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9]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详细记载内容[15][16]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不少于两小时[9][10] 投资者关系活动时间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重大信息临时公告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9] 特定对象沟通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11][12]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影响股价需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3]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19] 信息披露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14] - 特殊情况披露重大信息,及时报告深交所,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1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17] 接待安排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确认身份、准备文件、安排参观[19] 接待记录 - 接待人员需配合问询并专人记录谈话内容[21] - 接待相关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1] 信息发布 - 特定对象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办公室核对、董事会秘书复核[21] 制度责任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活动前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并按制度执行[17] - 违反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17] 制度解释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
聚飞光电(30030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从事财务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5] 聘任解聘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 职责权限 - 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数据信息、报告负责[3] - 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10] 考核离任 - 年度末财务负责人接受董事会和总经理考核[15] - 财务负责人离任需提前一月书面报告并经批准[16] 保密责任 - 公司聘任时与财务和会计负责人签保密协议[18] 责任追究 - 财务和会计负责人未履职公司追究责任[20] - 审计部调查认定责任追究事项并拟定意见[23]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8月发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聚飞光电(300303)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会计政策变更审议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超50%需股东会审议[5][6]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需股东会审议[6]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致使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变化需股东会审议[6] 会计估计变更审议 - 变更会计估计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超50%需股东会审议[8] - 变更会计估计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需股东会审议[8] 变更披露要求 - 根据法律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告至少含变更情况、影响等内容[4][12]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至少含变更情况、影响等内容[12][13]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应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要求披露[8][13] 会计差错更正 - 适用于被责令改正等情形[10] - 公告至少含更正事项说明、影响及更正后财务报表等内容[13] 财报更正披露 - 对最近一期年度财报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财报及附注,应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在两月内披露[14] - 对已披露以前期间财务信息更正,应披露受影响的最近完整年度和最近一期中期财报[14] - 仅对本年度已披露中期财务信息更正,应披露更正后的受影响中期财报[14] - 对上一会计年度已披露中期财务信息更正且上一会计年度财报未公开披露,应披露更正后的受影响中期财报[15]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财报无影响,可不披露相关年度更正后财务信息[15] 其他 - 更正后财报中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应以黑体字显示[15] - 明确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比例计算方式[17] - 本制度执行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内容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1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聚飞光电(300303)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突发事件定义 - 突发事件指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等的紧急偶发事件,包括财务恶化、管理层失控等[2]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应急处理[5] - 信息采集组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汇总和整理突发事件信息并报告[6] - 信息披露临时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6] 应急机制与流程 - 各部门和子公司应建立评估预警和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6] - 发生突发事件后,涉事部门和子公司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8] - 公司收到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处理系统,主要负责人取消出差休假返回岗位[8] 信息管理 - 突发事件未处理完毕,知情人员不得擅自发布信息,处理完毕按规定披露[9]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出贡献者表彰奖励,对违规人员处分[1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6]
聚飞光电(3003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完善法人治理[2] - 问责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总经理等组成[3] - 问责范围包括不能履行董事职责等10种情形[6] 种类与处罚 - 问责种类有责令改正并作检讨等[9]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视情况定[9] - 故意造成损失被问责人全赔,过失按比例承担[12] 处理原则 - 情节轻微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4] - 情节恶劣应从严或加重处罚[15] 程序与执行 - 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处理需经相关程序[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聚飞光电(3003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撤换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董事会撤换[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会议方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21]
聚飞光电(3003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职权行使 - 人数达规定三分之二前,委员会暂停职权[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5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