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
搜索文档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4-11-06 18:05
可转债基本信息 -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发行70468.81万元聚飞转债,每张面值100元[5] - 2020年5月15日聚飞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6] - 聚飞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6] - 初始转股价格为5.28元/股,2024年9月27日起为4.77元/股[7][11] 赎回相关信息 - 赎回价格为101.57元/张,当期年利率2.50%[3][14] - 2024年11月5日满足赎回条件,董事会同意提前赎回[12][13] - 停止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6日,停止转股日为2024年11月29日[4][16] - 赎回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8日,赎回日为2024年11月29日[4][14][16] - 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2月4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4年12月6日[4][16] 转股规则 - 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转换成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17] - 不足转换为1股的余额,转股当日后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18] - 当日买进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新增股份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18]
聚飞光电: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5 20:21
会议决策 - 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3名监事全参会,通过提前赎回“聚飞转债”议案[3] 股价情况 - 2024年10月8日至11月5日,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聚飞转债”转股价4.77元/股的130%[4] - “聚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4.77元/股[4]
聚飞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赎回聚飞转债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05 20:17
可转债发行与交易 - 2020年4月14日公开发行70,468.8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1] - 2020年5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2] 可转债转股 - 转股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2] - 初始转股价格5.28元/股,2024年9月27日变为4.77元/股[2][3][4][5][6][7][8] 赎回情况 - 2024年10月8 - 11月5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9] - 2024年11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11]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实控人等无交易情形[11] - 保荐人对提前赎回无异议[12]
聚飞光电: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05 20:17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21-26F, HKCTS Tower, 4011 Shenn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的委托,担任聚飞光电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现行 ...
聚飞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5 20:17
会议决策 - 2024年11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提前赎回“聚飞转债”议案[2] - 董事会同意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后续事宜[3] 股价情况 - 2024年10月8日至11月5日,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3]
聚飞光电:关于提前赎回聚飞转债的公告
2024-11-05 20:17
可转债基本信息 - 2020年4月14日公开发行7,046,88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70,468.81万元[6]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7] - 初始转股价格为5.28元/股,2024年9月27日起生效的转股价格为4.77元/股[8][12] 赎回相关情况 - 赎回价格为101.57元/张,当期年利率为2.50%[4] - 2024年11月5日满足赎回条件,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6][13] - 停止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6日,停止转股日为2024年11月29日[5][16] - 赎回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8日,赎回日为2024年11月29日[5][15][16] - 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2月4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4年12月6日[5][16] 其他规定 - 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转换成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17] -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18]
聚飞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2024-11-01 18:21
股本变动 -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本减少30.24万股[6] - 2024年9月26日,注销回购股份1233.4576万股,股本减少[6] - 2021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31日,“聚飞转债”累计转股5250.3811万股,股本增加[6] - 2021年9月3日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从134257.0423万股变为138243.7258万股[7] 股东持股变动 - 2021年12月14日,邢美正减持1000万股,持股从11825.1644万股变为10825.1644万股[3] - 2024年4月24日,邢美正获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持股变为10885.1644万股[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从26150.3287万股变为25210.3287万股,比例从19.61%变为18.24%[7] - 本次权益变动中,A股变动股数合计 -940万股,变动比例 -1.37%[8] - 邢美正变动前持股11825.1644万股占比8.87%,变动后10885.1644万股占比7.87%[9] - 李晓丹持股14325.1643万股,变动前占比10.74%,变动后占比10.36%[9]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9 18:15
债券发行 - 2020年4月14日公开发行7,046,88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70,468.81万元[4] 转股价格调整 - 2020 - 2024年多次调整“聚飞转债”转股价格,最新为4.77元/股[5][6][7][8][9] 赎回条款 - 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赎回[10][3][12]
聚飞光电(30030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5 19:41
财务指标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78%,达到8.15亿元[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7.00%,达到8,078.26万元[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67%,达到6,773.69万元[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04%,达到24,817.20万元[1]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0.00%,为0.06元[1] - 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5.15%,达到56.08亿元[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度末增长4.87%,达到31.85亿元[1]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08亿元[16] - 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5.03亿元[16]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59亿元,同比增长19.0%[18]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2.82亿元,同比增长26.1%[17] - 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7元[17] 资产负债情况 - 存货较年初增长33.54%,主要为旺季提前备货原材料增加[5]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30.24%,主要系前三季度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5] - 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78.58%,主要系前三季度偿还银行借款[5]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为6.83亿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2.30亿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27亿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存货余额为3.48亿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固定资产余额为10.68亿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为8.44亿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应付账款余额为8.55亿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资产总额为56.08亿元[15] 现金流量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2亿元,同比增长17.1%[20]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2亿元,同比增长326.1%[20]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9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8.85亿元,较年初增加12.54亿元[20] 股东情况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7,470人,前10名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26.76%[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自然人股东李晓丹和邢美正合计持有171,464,554股,占总股本的18.95%[9] - 公司高管锁定股有所增加,邢美正、吕加奎、于芳、高四清、李丹宁等人的高管锁定股合计增加1,223,250股[11]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有多只指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如南方中证1000ETF、华夏中证1000ETF等[9,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35,617,494股,为境外法人股东[9]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600,000股,为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9]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1000ETF、招商银行-南方中证1000ETF、招商银行-华夏中证1000ETF等指数基金合计持有29,884,800股[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银行-华安精致生活混合基金和中信证券分别持有4,334,200股和4,076,908股[9] - 公司股东吴俊亮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5,447,600股[9]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9] 其他信息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1] - 公司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未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70,961.93元[17]
聚飞光电:关于惠州LED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0-25 19:41
融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7,046,881张可转债,募资704,688,100元,净额694,486,330.79元[2] 项目投资 - 惠州LED产品扩产项目投资56,689.75万元,累计投入33,083.49万元,进度61.64%[4] - 惠州LED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5,779.06万元,累计投入8,053.50万元,进度51.04%[4] - 募投项目合计投资72,468.81万元,累计投入41,136.99万元,进度59.23%[4] 项目延期 - 惠州LED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6年10月31日[5] 决策审批 - 2024年10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议案[2][7] - 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