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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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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6 20:44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 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安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3-12-26 20:4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控、信息披露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的 具体工作。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 ...
安硕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6 20:4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五)关联方回避表决的原则; (六)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
安硕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6 20:4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 ...
安硕信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6 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安硕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定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
安硕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6 20:4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
安硕信息: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6 20:4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 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
安硕信息: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2-26 20:4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 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
安硕信息: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26 20:44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 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安硕软科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软 科")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 就该授信事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硕软科此 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在安硕软科内部履行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6、注册资本:13,976.105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1 年 09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服 务,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与设计,计算机 ...
安硕信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26 20:4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5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 |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