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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21:0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至少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职权行使规则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17] 公司支持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4]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人员信息畅通,使其获得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24]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实地考察[24]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2名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5]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无法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6]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8]
溢多利(3003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 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 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施细则。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 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等内容。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溢多利(3003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同时,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均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 ...
溢多利(3003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 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重大差 ...
溢多利(30038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公司"、"母公司"、"本公司"系指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子公司"系指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具体包括: 1 (一) 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全资子公司或该全资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 形成的,且公司持有其 50%以上(不含 50%)股权(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或该 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 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 (股份)低于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 持股公司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 (四) 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 (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条 制定依据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溢多利(300381)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 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外币汇率风险、外币贷款 利率风险等风险,同时加强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掉期、期权等产品或 者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及上述基础资产的 组合;可采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所 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利率风险为主要目 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 ...
溢多利(30038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 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任命、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权限: (一)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
溢多利(30038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四)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六)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 ...
溢多利(30038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溢多利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
溢多利(30038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