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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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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2025-10-29 21:13
1、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 ...
天孚通信(300394) -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29 21:13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 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 ...
天孚通信(300394)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9 21:12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 266 ]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266]号 致: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
天孚通信(300394)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9 21:12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265]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265]号 致: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 ...
天孚通信: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5.66亿元,同比增长75.68%
新浪财经· 2025-10-29 21:01
天孚通信10月29日公告,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63亿元,同比增长74.37%;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5.66亿元,同比增长75.68%;基本每股收益0.7283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18亿元, 同比增长63.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亿元,同比增长50.07%;基本每股收益1.8863 元。 ...
天孚通信Q3营收同比增长74.37%,净利润5.66亿元,环比增长0.71% | 财报见闻
华尔街见闻· 2025-10-29 20:55
财务业绩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14.63亿元,同比增长74.37%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5.66亿元,同比增长75.68%,环比增长0.71%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39.18亿元,同比增长63.63% [2][3]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4.65亿元,同比增长50.07% [2][3] - 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1亿元,同比增长50.44% [2] -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4亿元,同比增长50.43% [2][4]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 - 业绩增长主要受益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算力需求的增加 [1] - 全球数据中心建设带动高速光器件产品需求的持续稳定增长 [1] 成本与资产减值压力 - 前三季度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8.48%,增速超过营收增速 [3] - 成本增长原因为销售增长带来营业成本的同步增加以及销售产品结构影响 [3] - 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达到3310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38.76% [3] -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3] 产能扩张与资本开支 - 截至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达到11.14亿元,同比增长38.52% [4] - 固定资产增长主要因江西和泰国的厂房在本报告期内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 [4] - 其他非流动资产从年初的1.33亿元飙升至10.57亿元,增幅高达694.29% [4]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增加,体现为未来产能扩张进行前期投资 [4] 现金流与股东回报 - 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大幅收窄 [4] - 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显著扩大,主要因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同比增加 [4] - 公司已于9月19日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89亿元 [4]
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三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 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 数的二分之一。 ...
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完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制定《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3年以上 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 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能够忠诚履行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按规定 ...
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 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 和经营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 ...
天孚通信(30039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0-29 20:4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苏州天孚光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