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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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3004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9 20: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记录与决议通过标准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重大事项决议规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董事提名与选举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书面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2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关联交易决议规则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 股东投票权相关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交易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决定[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除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交易事项,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担保与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为审议批准未达《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3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分红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公告与规则说明 - 公告或通知应在符合规定条件媒体刊登,篇幅长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40]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媒体上公告[40]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0] - 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40]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1] - 时间为2025年11月[41]
道氏技术(30040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19 2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近十二个月内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8]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特定处罚或谴责者不得担任[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相关资格[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6] - 最迟在发布选举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3]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6]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1]
道氏技术(3004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9 20:16
财务报告认定标准 - 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变动方向或幅度超20%以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8]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更正需重新审计,重大差错更正经内审、审计委、董事会[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内审提交董事会审议[8] 责任相关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担责,差错追究形式多样[9][10] - 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季报等参照执行[10][12] 制度信息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2] - 公司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13]
道氏技术(3004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9 20:16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资格证书[4]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聘任解聘 - 董事会聘任前需报送相关文件[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不得无故解聘,解聘或辞职需报告公告[15] 职责义务 - 负责筹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8][11] - 协调信息披露,发布需董事长确认[8][11]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7]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 聘任时委任证券事务代表,需考核合格[15] - 工作制度经表决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
道氏技术(3004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9 2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交流以已公开信息为准[6] 档案与职责 - 管理档案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9]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11] 活动要求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5] - 召开说明会会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24]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30]
道氏技术(3004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9 20: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协议签订与实施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专户设置与终止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7] 审核与检查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8]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9]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9] 台账记录 - 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6] 地点变更公告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4]
道氏技术(300409) - 公司章程
2025-11-19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2248953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82248953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荣继华持股比例69%,梁海燕持股比例22%,王军和何云持股比例均为4.5%[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名[99]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于每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0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3]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32] 财务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140] - 公司有可分配利润时应现金分红,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3] 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62,163,165]
道氏技术(3004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9 20: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6][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8]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12]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4] 信息披露与检查 - 股份变化应自事实发生二日内公告[14]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 其他规定 - 特定人员股份锁定或限制转让应向深交所申报[17]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应在特定时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0] - 多证券账户应合并为一个账户[21]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1]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22] - 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
道氏技术(300409)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2025-11-19 20:15
人事变动 - 副总经理刘鑫炉因工作调整辞职,原定任期至2027年4月16日[1] -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生效,辞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1] 股权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鑫炉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3]
道氏技术(300409)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19 20:15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待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2025年11月19日董事会8票赞成通过续聘议案[8] 立信数据 - 截至2024年末,立信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等[2][3] - 2024年立信业务收入47.48亿元等[3]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54亿元[3] - 截至2024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等[3] 法律责任与处罚 - 立信在金亚科技案等承担相应责任[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等,涉及131名从业人员[5] 审计费用 - 公司本期审计费用238万元,含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