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田中精机(300461)
icon
搜索文档
田中精机(300461)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23 21:18
激励计划权益情况 - 拟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31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574.1692万股的2.00%[6][23] - 首次授予25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1.99%[6][23] - 预留授予5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8.01%[6][23] 限制性股票分类情况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4%,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42.28%,未设置预留权益[23]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9.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5%,首次授予123.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9%,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9.71%;预留5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8.01%[24] 授予价格及相关参考 - 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9.80元/股[8][32][4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参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8.34元的50%(9.17元),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9.59元的50%(9.80元)[33]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7人[9][20] - 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应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包含1名外籍员工[19][20] 有效期及时间安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第二类最长不超过60个月[9][4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完成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权益及公告等程序,否则宣告终止[28][44] 考核目标 - 第一类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3.00亿元,2026年3.60亿元,2027年4.32亿元[35][53] 调整规则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不同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出现调整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意见并披露[60][61][62] 费用摊销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预计摊销总费用为1129.5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428.30万元、470.66万元、183.56万元、47.07万元[71]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预计摊销总费用为1133.70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423.54万元、471.07万元、189.63万元、49.46万元[71] - 两类限制性股票合计首次授予权益预计摊销总费用为2263.2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851.84万元、941.73万元、373.19万元、96.53万元[71]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8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田中精机(30046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田中精机《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
田中精机(30046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21:1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0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386 号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
田中精机(30046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3 21:15
财务审计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2日对田中精机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往来款项 - 2024年与浙江有芯光学经营性租赁款累计发生25.50万元,期末余额18.51万元[7] - 2024年与深圳佑富非经营性往来款期末余额10533.32万元,利息384.58万元[7] - 2024年与浙江田中双鲸非、经营性往来款期末余额61.31、528.65万元[7] - 2024年与深圳瑞昇经营性货款累计发生482.28万元,期末余额479.18万元[7] - 2024年与副董事长张后勤经营性备用金期末余额10.10万元[8] - 2024年期初、末往来资金余额10298.52、11631.07万元,利息384.58万元[8]
田中精机(300461)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21:15
财务内控审计 - 审计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控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内控结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田中精机(300461)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4-23 21:1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22,606.34万元,上年度25,994.70万元[11]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283.42万元,占比1.25%,上年度131.39万元,占比0.51%[11]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22,322.92万元,上年度25,863.32万元[11] 审计情况 - 立信对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立信认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实反映情况[6]
田中精机(30046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追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5
业绩总结 - 2024年净利润为 -1330318.41元[21] - 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814204元,净资产为2252047.19元[21] 关联交易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3153.93万元,子公司向青岛平泰借入资金2514.31万元[2] - 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550万元[3] - 2024年向深圳市瑞昇新能源销售设备实际402.88万元,占比1.78%,差异-38.02%[7] - 2024年向深圳市瑞昇新能源销售零部件实际2.74万元,占比0.01%,差异-94.52%[7] - 2024年接受张后勤资金借款实际234万元,占比2.43%,差异-22.00%[7] - 2024年接受青岛平泰资金借款实际2514.31万元,占比26.14%[7] 关联方情况 - 公司持有深圳市瑞昇新能源23.81%股份,因董事任职构成关联关系[11][15] - 深圳市瑞昇新能源2024年度营收123157446.38元,净利润4379072.42元[12] - 深圳市瑞昇新能源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57292545.34元,净资产36624415.73元[12] 其他 - 高杨、李大鹏合计出资500万元,持股70%、30%[20] - 子公司向青岛平泰借入资金追认为关联交易,无担保等安排[22]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产品,市场化定价[23] - 独立董事同意追认2024及预计2025关联交易事项[26] - 监事会认为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27] - 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8]
田中精机(300461) -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3 21:14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77 号 黄龙万科中心 A 座 16 层 邮编:310012 电话:(86-571)2689-8188 传真:(86-571)2689-8189 junhehz@junhe.com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适用法律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或君合)接受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 的委托,就公司拟实施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
田中精机(30046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3 21:1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12]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7人,含1名外籍员工[13] - 拟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31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0%[15][18] 股票类别与数量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4%[18]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9.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5%[19] - 首次授予25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4%;预留授予56.00万股,占0.36%[15][18] 时间限制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21][53]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26][54]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股票并完成程序[21][26] 价格设定 - 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9.80元/股[31][49] 业绩考核 - 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分别为3.00亿、3.60亿、4.32亿元[37][61] 解除限售与归属比例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23][53]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为40%、30%、30%[28][54] - 若预留授予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归属比例为50%、50%[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