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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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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24 20:00
股东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股东及代表147名,代表股份72,050,171股,占比27.74%[8] - 现场出席4名,代表股份71,120,418股,占比27.3834%;网络投票143名,代表929,753股,占比0.3580%[8][9] - 中小投资者145人,代表股份14,277,495股,占比5.4972%[9] - 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9,721,323股[9] 选举情况 - 选举张彦等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约98.7096%,中小投资者约93.4883%[10] - 选举罗国芳等独立董事,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约98.7096% - 98.7099%,中小投资者约93.4882% - 93.4896%[13] 议案表决情况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总同意71,831,421股,占比99.6964%;中小股东14,058,745股,占比98.4679%[16] -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之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同意71,848,421股,占比99.7200%;中小股东14,075,745股,占比98.5869%[17] -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同意71,845,921股,占比99.7165%;中小股东14,073,245股,占比98.5694%[18][1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表决同意71,846,421股,占比99.7172%,中小股东14,073,745股,占比98.5729%[2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71,708,821股,占比99.5262%,中小股东13,936,145股,占比97.6092%[21][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71,770,621股,占比99.6120%,中小股东13,997,945股,占比98.0420%[23] -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 - 2025年度)总表决同意71,763,321股,占比99.6019%,中小股东13,990,645股,占比97.9909%[24][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71,733,221股,占比99.5601%,中小股东13,960,545股,占比97.7801%[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71,750,221股,占比99.5837%,中小股东13,977,545股,占比97.8991%[27] 决议情况 - 各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20][22][23][25][26][27][28] - 律所认为股东会相关事宜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9]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含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律所法律意见书[30]
激智科技(30056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4 20:0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7日公告6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4] - 现场会议6月24日14:30在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5] - 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4日9:15 - 15:00[7]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会股东4名,代表股份71,120,418股,占比27.3834%[8] - 网络投票股东143名,代表股份929,753股,占比0.3580%[8] - 出席股东会股东共147名,代表股份72,050,171股,占比27.7413%[9] - 中小投资者145名,代表股份14,277,495股,占比5.4972%[9] 议案表决情况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82%参与表决[27] - 《选举张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71,120,461股,占比98.7096%[12] - 《选举罗国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71,120,656股,占比98.7099%[22] - 《选举马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71,120,447股,占比98.7096%[24] - 《选举严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71,120,446股,占比98.7096%[2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1,831,421股,占比99.6964%[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71,848,421股,占比99.7200%[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71,845,921股,占比99.7165%[3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71,846,421股,占比99.7172%[3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71,708,821股,占比99.5262%[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71,770,621股,占比99.6120%[41] -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 - 2025年度)》同意71,763,321股,占比99.6019%[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71,733,221股,占比99.5601%[4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71,750,221股,占比99.5837%[48]
激智科技(30056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24 20:00
董事会会议 - 宁波激智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人员选举 - 选举张彦为董事长,张彦等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2][5] 人员聘任 - 聘任张彦为总经理等多人任职,任期三年[6][8] 表决结果 - 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3][5][6][8]
激智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7: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944,264.60元 [1][2] - 分配方案以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4月21日)的总股本263,741,550股为基准,剔除回购股份4,020,227股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本为259,721,323股 [2][3]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总股本在预案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1][2] 权益分派计算方式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1.969513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1969513元 [2][5]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513元/股 [2][5] - 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率,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派1.800000元 [3]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020,227股不参与分配 [3][4]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其他相关事项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 - 咨询方式包括宁波高新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李梦云,电话0574-87908260 [5]
激智科技(30056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0 16: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259,721,3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合计派现51,944,264.60元[3][5][6][7][12] - 按总股本263,741,550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1.969513元[4][12] 权益分派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18日[7] - 分派对象为截止6月1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4,020,227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8][9] - A股股东现金红利6月18日划入资金账户[10] - 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17日[11] 其他 - 通过深股通等部分投资者每10股派1.8元[7] - 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1 - 12个月补缴0.2元,超1年不需补缴[7]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13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激智科技(300566)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06-06 20:18
战略制定 - 董事会统筹编制,各部门形成草案,经审议报股东会批准[6][7][11] 战略实施 - 董事和高管传递规划,培育文化,制定目标、计划和预算[9][13][14] - 建立动态监控与报告制度及机制[16] 战略评估与调整 - 分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各有侧重[12][18][19][20] - 满足条件可调整,流程参照制定流程[21][13] 信息披露 - 披露发展目标、规划、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15][24]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20: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8]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9]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9]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通过[1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激智科技(300566)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06 20:18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10月26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990万股,11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374.155万元[10] - 2013年7月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1] - 股份总数为26374.155万股,均为普通股[22] - 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9]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张彦认购15501330股,持股26.4980%;俞根伟、叶伍元各认购7064168股,持股12.0755%[22]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东权益与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权[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6] - 多种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51][5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111] - 多种交易、担保、关联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4][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 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67]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7]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9]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6 20:18
股份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不得从事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4]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日内申报[10]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股份转让比例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7][18]
激智科技(300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6 20: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0]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1][1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请求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相关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6]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9]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22] 会议相关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通知中提案不应取消[22] - 股东会以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5]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9]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普通决议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0] 董事提名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4]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4]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5] 方案实施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2] 决议撤销与不成立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3] - 未召开股东会会议、未表决决议事项等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55] 资料保管与上报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7] - 董事会秘书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材料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57] 规则修改与披露 - 国家法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59] - 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60] 信息披露 - 公司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秘书负责[62] - 公告或通知可摘要性披露,全文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布[62]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6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63]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批准[6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