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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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董事长当选则由其担任[5]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议题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即可[11][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或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1][12] 其他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和修改[16]
雄塑科技(30059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和外部信息使用人[2] - 对外信息报送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和责任机构[3] - 定期报告编制筹划期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知情人并提示保密义务[5][6]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存档10年[6] - 追究外部单位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责任[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2][13]
雄塑科技(30059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76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813.1567万元[4] - 公司每股面值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5813.15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73]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6]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1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需特别决议通过[7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2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0]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2] 担保与重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56]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50][151] -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1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5天通知[171][172]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2] 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困难公司[18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2/3以上表决权通过[189,195]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91]
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3天前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1] - 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关联议题处理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无关联委员出席不足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其他规定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3] - “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包括本数[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雄塑科技(300599)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保密管理机构,授权董办监管及披露[2] 人员责任 - 内部人员对未公布信息保密,公开前不得买卖证券[10] - 非内部人员知悉信息后受制度约束[1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规定报刊和网站首披信息,其他媒体不得提前[10] - 重大事件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10] 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泄露追究责任人,报告交易所并公开补救[10] - 内部人员违规按情节处分,最高解约罚款[14] -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14]
雄塑科技(300599)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关联交易须依规决策实施[4] - 不得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提供担保[3][5] 监督检查机制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7] - 审计部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审计监督[7] 股东权益与措施 -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9] - 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9] 资金清偿原则 - 公司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2]
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8]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8] 股票买卖规范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9]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0]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实施完毕或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完成公告[13]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增持规定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应披露后续计划,期限不超6个月[13] - 期限过半通知披露进展[14] - 完成或提前终止通知履行披露义务[14] - 定期报告发布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14] 其他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 持股变动提前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4] - 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5] - 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17] - 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18]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20]
雄塑科技(30059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首次制定)
2025-09-25 19:02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9月首次制定[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5][16]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后续处理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 - 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8]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 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0] 责任机制 - 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
雄塑科技(30059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 - 董事长对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有决策权限[8] - 总经理对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8%等情况有决策权限[8]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5] - 股东会、董事会等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和建议[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相关手续及账务处理[12] 委托理财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与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5] 投资流程 - 投资管理部门协同归口部门挖掘机会、初步评估项目并决定立项[17] - 项目立项后投资管理部门组织成立项目组调研论证,编制报告送总经理和战略委员会[17] - 总经理和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总经理按权限审批投资计划并实施[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20] 人员派出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和/或监事,组建子公司派出董事长等人员[22]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4]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5]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按要求提供资料[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7]
雄塑科技(300599)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9:02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管之外的股东[2]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5]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7] - 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并现场宣布出席情况[7] - 推举代表计票和监票,有中小投资者出席由其代表等共同负责[7] - 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时另行统计中小投资者情况[7] 信息披露要求 - 会议记录和决议说明有无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8] - 股东会通知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等[11] - 采用单独计票的决议公告列明相关事项及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