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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3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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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庆峰)
2024-04-24 18:34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 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庆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 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3年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大 | | --- | --- | --- | --- | --- | --- | | | | | | | 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长川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英)
2024-04-24 18:31
(黄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英,女,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学历, 博士生导师。曾长期在美国高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曾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 系主任。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和金融学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资本市 场研究中心主任,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 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
长川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专项报告
2024-04-24 18:31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3 页 天健审〔2024〕3575 号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川科技公司) 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长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 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 ...
长川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21:54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 的法定职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 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和《公司 ...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3 21:54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 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38 | 人 | | 上年末执业 | 注册会计师 | | 2,272 | 人 | | 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
长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3 21:52
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对长川科技有关情况 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川科技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陶劲松 联系电话:021-38966904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东 联系电话:021-38966988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陶劲松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 | |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 | | | | | 规 章制 ...
长川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1:52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电 邮、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轶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 司治理"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 ...
长川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21:52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4 页 | | | 四、附件…………………………………………………………第 105—109 页 | | | (一) ...
长川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21:52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有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 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 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监事会发挥其应有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长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 ...
长川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3 21:5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 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 1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