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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5-02-18 01:4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于2月14日确定授予日并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权益,两个计划均经过一系列决策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 [1][16]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计划简述 - 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以国科微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1] - 授予数量23.87万份,授予人数4人,行权价格32.61元/股,任一激励对象获授累计数未超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20%,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 [2][8] - 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50个月,授予日起满14个月后可行权,可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得在特定期间行权 [3] - 业绩考核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未达业绩目标时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个人需上一年度公司和个人考核达标才可按比例行权 [4][5] 决策程序 - 1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5] - 1月25日至2月5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并发表核查意见 [6] - 2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获授权确定授予日等事宜 [6] - 同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6] 授予条件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董事会核查认为授予条件满足 [7] 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授予数量23.87万份,授予人数4人,行权价格32.61元/股 [8] 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内容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8] 监事会意见 激励对象具备资格,符合范围,满足获授条件,同意授予日和授予数量 [9] 资金及税务安排 公司现金兑付差额,代扣代缴税费 [10] 费用影响 按规定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初步估计对净利润有影响但较小,若考虑正向作用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 [11][12] 法律及顾问意见 - 律师认为授予已获批准授权,授予日和对象符合规定,授予条件满足 [13]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计划已获必要批准授权,相关事项确定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利益情形 [14]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简述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 [16] - 首次授予数量266.08万股,授予人数247人,授予价格32.61元/股,任一激励对象获授累计数未超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20%,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 [17][28]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60个月,满足归属条件后按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为交易日且不得在特定期间归属 [19] - 业绩考核分公司层面、各产品线/部门层面和个人层面,未达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2][23][24] 决策程序 - 1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5] - 1月25日至2月5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并发表核查意见 [25] - 2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获授权确定授予日等事宜 [26] - 同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6] 授予条件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董事会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条件满足 [27] 首次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首次授予数量266.08万股,首次授予人数247人,首次授予价格32.61元/股 [28] 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内容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29] 监事会意见 激励对象具备资格,符合范围,满足获授条件,同意首次授予日和授予数量 [30] 资金及用途安排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 [32] - 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3] 费用影响 按规定计算公允价值和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按归属安排比例摊销,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实际会计成本受多种因素影响 [34][35] 法律及顾问意见 - 律师认为授予已获批准授权,授予日和对象符合规定,授予条件满足 [36]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计划已获必要批准授权,相关事项确定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利益情形 [37] 监事会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具备资格,符合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条件 [38] - 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已成就 [39] - 监事会同意两个计划的授予日和授予数量 [40] 监事会会议决议 审议限制性股票议案 - 激励对象具备资格,符合范围,满足获授条件,同意首次授予日和授予数量 [41]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 审议股票增值权议案 - 激励对象具备资格,符合范围,满足获授条件,同意授予日和授予数量 [43][44]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 董事会会议决议 审议限制性股票议案 - 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47]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8] 审议股票增值权议案 - 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 [49][50]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50]
国科微(300672)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2-17 18:4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中层及骨干247人266.08万股,占计划81.60%、股本1.23%[2] - 预留股份60.00万股,占计划18.40%、股本0.28%[2] - 计划授予总数326.08万股,占股本1.50%[2] 其他 - 预留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3] - 中层及骨干名单编号103 - 247,记录截止2025年2月17日[8][12]
国科微(300672) - 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2025-02-17 18:46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月14日,授予数量23.87万份,授予人数4人,行权价格32.61元/股[14] - 周士兵、徐泽兵各获授6.92万份,占授予总数28.99%;龚静获授7.79万份,占32.64%;黄然获授2.24万份,占9.38%[2][14] 行权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50个月,授予日起满14个月后可开始行权[4] - 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对应时间为授予日起14 - 26、26 - 38、38 - 50个月[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45%可满足各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7] 费用及兑付 - 预计总费用992.90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为466.41、433.01、253.84、75.96万元[19] - 公司以现金兑付行权日收盘价与行权价格差额并代扣代缴税费[18] 审议情况 - 2025年1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10] - 2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获授权授予股票增值权[11] 各方意见 -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授予条件[13] - 监事会同意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万份股票增值权[17] - 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21][22]
国科微(30067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7 18:4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激励计划 - 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266.0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3] - 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万份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5]
国科微(300672)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17 18:46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1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5年2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14] 激励授予情况 - 2025年2月14日确定为授予日,向4名对象授予23.87万份股票增值权[14][17] 合规说明 - 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18][19][20]
国科微(300672) -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2-17 18:46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月14日,授予数量266.08万股,授予人数247人,授予价格32.61元/股[18]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获授266.08万股,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6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18] - 预留股份为60.0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4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8%[3]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第二个归属期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40%[8]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归属比例同首次授予[9]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第二个归属期为50%[10] 业绩考核要求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026年不低于30%,2027年不低于45%[10]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027年不低于45%[11] 时间流程 - 2025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5年1月25日至2月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14] - 2025年2月14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董事会获授权授予限制性股票[15]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分6个等级,S/A/B+/B、C、D考核系数分别为1、0.5、0[12] -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4]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5]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1,067.93万元,2025 - 2028年会计成本分别为4,540.53万元、3,994.92万元、1,997.73万元、534.74万元[28]
国科微(300672)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2-17 18:4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一、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 | | | | 获授股票 | 占授予股票 | 占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增值权数 | 增值权总数 | 公告日股本 | | | | | | 量(万份) | 比例 | 总额比例 | | 1 | 周士兵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6.92 | 28.99% | 0.03% | | 2 | 徐泽兵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6.92 | 28.99% | 0.03% | | 3 | 龚静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7.79 | 32.64% | 0.04% | | 4 | 黄然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2.24 | 9.38% | 0.01% | | | | 总计 | | 23.87 | 100.00% | 0.1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量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 ...
国科微(300672)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2-17 18:46
激励计划会议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3] - 会议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3] 激励计划授予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4]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5] 激励对象与数量 - 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266.08万股限制性股票[5] - 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万份股票增值权[5]
国科微(300672)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17 18:46
激励计划会议 - 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5年2月14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董事会获授权办理相关事宜[11][14] - 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14]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1月24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期限为2月11日至2月13日[11] - 2025年1月25日至2月5日对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进行内部公示,2月7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2] 激励授予情况 - 2025年2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247名激励对象获授予266.08万股限制性股票[14][17] - 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18][19][20]
国科微(30067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7 18:4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1] 激励计划 - 确定2025年2月14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247人266.08万股[1] - 确定2025年2月14日为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授予4人23.87万份[3] 议案表决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股票增值权激励议案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