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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3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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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士伦
2024-02-29 07:44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梁士伦为公司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要求[1] - 梁士伦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情况,无重大业务往来[4] - 梁士伦最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未被禁入市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5] - 梁士伦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5]
联合光电:公司章程(2024年2月)
2024-02-28 19: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中山联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2000778330115C。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40 万股,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NION OPTECH CO.,LTD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 ...
联合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28 19: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
联合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2-28 19:33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2 | |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 | --- | --- | --- | | | 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 | | 担保; |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 |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 提供的担保(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 | | |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 | 否超过 70%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 | | | 对象提供的担保; | 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 | |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孰高为准); | | | 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 | |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 | | 的担保。 |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 | | …… ...
联合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19: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9 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华女士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9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关 于 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联合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8 19:3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 ...
联合光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2-28 19: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即 将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9 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棣煊女士、刘隽麒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 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监 ...
联合光电: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建初
2024-02-28 19:33
证券代码: 300691 证券简称: 联合光电 提名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建初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 是 □ 否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件。 人与被提名人不 ...
联合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2-28 19: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
联合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28 19: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 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