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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3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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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300691)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10-26 16:00
募资情况 - 公司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募资474,999,987.91元,净额467,154,845.67元[1] 项目投资 -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预计投资49,586.00万元,已投25,044.80万元,进度63.86%[6] - “偿还银行贷款”预计投资7,500.00万元,已投7,500.00万元,进度100.00%[6] 项目延期 -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4] - 延期因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产线衔接联调需时间[5] 审议情况 - 2025年10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1][8][9] - 保荐机构认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1]
联合光电(300691) -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6 16:00
交易情况 - 联合汽车3000万元向毫米汽车出售毫米波雷达业务资产[2] - 联合汽车1500万元向毫米汽车增资,获30%股权[2] - 业务资产转让协议签订30日内付1000万元[14][20] - 资产交割完成后10日内付1000万元,代码变更后10日内付尾款[20] 公司股权 - 联芯基金持有毫米汽车14.286%股权,联合汽车增资构成关联交易[4] - 公司持联芯基金30%合伙份额[9] - 毫米汽车增资后注册资本从3500万增至5000万[6][15] 基金财务 - 联芯基金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20876.46万元,净资产20819.68万元[11] - 联芯基金2024年净利润 -524.03万元,2025年1 - 6月净利润 -101.38万元[11] 业务安排 - 交易后联合汽车为毫米汽车受托生产,毫米汽车独家采购[20] - 24个月内毫米汽车按账面价值买三条毫米波雷达生产线[22] 决策原因 - 毫米波雷达业务无竞争力且亏损,公司拟聚焦生产制造[25] 其他情况 - 出售资产款用于日常经营,人员与毫米汽车签合同[24] - 资产出售后联合汽车保留车载镜头和雷达制造业务[25] - 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无交易[27] - 独立董事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审议[28]
联合光电(300691)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0-26 15:49
业绩总结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募资4.75亿元,净额4.67亿元[1] 项目进展 -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预计投资4.96亿,拟投募资3.92亿,已投2.50亿,进度63.86%[3][4] - 偿还银行贷款预计投资7500万,拟投募资7500万,已投7500万,进度100%[3][4] 未来展望 -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5] 新策略 - 2025年10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8][9] - 保荐机构对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无异议[10][11]
联合光电(300691)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6 15:49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募资总额474,999,987.91元,净额467,154,845.67元[1] 项目投资 -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预计投资49,586.00万元,拟投募集资金39,215.48万元[3]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3]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4] - 闲置资金拟投保本型产品,需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4]
联合光电(30069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7]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11] - 与年审会计师就多方面充分沟通[13] 财务披露与审计机构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1]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 “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含本数[24]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
联合光电(30069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7] - 未达董事会权限,董事长审议,期限不超12个月[7] 委托理财管理安排 - 财务部年末预测,超权限提交审议[7] - 财务总监为总责任人,财务部归口管理[9] 委托理财操作要求 - 财务部负责投资论证、管理及跟踪[9] - 购买后及时记账,合同归档[12] - 按准则核算并报表列报[12] 委托理财报告与监督 - 财务部每季度后10日报告情况[14] - 审计部日常监督,定期报告披露[16]
联合光电(3006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信息披露适用范围与重大事件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等[4] - 重大事件包括董事、审计委员会等相关变动[6] - 重大事件包含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情况[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披露所有重大事件并说明相关情况[6]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2]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4] -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要合理谨慎并提示风险[11]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披露,进展或变化也需及时披露[13]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期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9] - 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需审计[19][2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公司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和延期最后期限[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至少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1]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3]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25] 交易与合同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日常经营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0] - 日常经营销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0] 人员责任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4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对信息披露准确性负责[39]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39]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负主要责任[39]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发布需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深交所等[46]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47] - 重大事件发生相关人员应报告董事长和通知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7] 其他规定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8] - 董事会秘书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并如实回复[49]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4]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5]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5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0]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61]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1] -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63]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相关文件和资料保管期限为十年[51]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十年[52]
联合光电(3006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的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 工董事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 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联合光电(30069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拟定年度审计计划,报管理层批准后实施[22] - 审计前2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24] - 被审计单位2日内对征求意见稿出具书面意见[27] -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方案[34] 审计报告与资料管理 - 审计部每季度形成内审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 - 审计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检查并提交报告[16] - 审计部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 公司根据审议后的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31] - 审计报告等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29] 审计职责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审计部工作,向董事会报告进度[10][11] - 审计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和制度并实施[12] - 审计部审计财务收支、合法性等[13] - 审计部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报告重大问题[13] - 审计部评价内控并提改进意见[13] - 违法违规时审计委员会向深交所报告[17]
联合光电(3006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交易审批 - 不同交易指标达10%及以上有金额限制需董事会批准[5] - 不同交易指标达50%及以上有金额限制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批准[5]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书面合同[13] - 财务部专人跟踪资金状况异常及时报告[13] 对外投资 - 六种情况经审批可收回对外投资[15][16] - 四种情况经审批可转让对外投资[16]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财务做评估[1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相关定义及实施、修改规定[18]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