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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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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9:4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限制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 每12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总额30%[17]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9]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1]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单方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资金置换与存放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0]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4] - 若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置独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 项目变更与核查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需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3] 信息披露与制度规定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4] - 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在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批准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25] - 其他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以临时报告形式公告[25] -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程序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26] - 制度中“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聚灿光电(3007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9:47
问责制度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2]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 - 问责坚持制度平等、权责对等、主管负责等原则[3] 问责范围与方式 - 问责范围包括履职不力、违规决策等情形[4] - 问责方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6] 特殊情况处理 - 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者违规,董事会可限制其股权激励[7] - 情节轻微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恶劣则从重或加重处罚[7] 其他规定 - 对不同人员的问责提出主体不同[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聚灿光电(30070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9: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五天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与工作 - 选举新董和聘新高管前一至两月提建议材料[8] - 负责拟定选标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提建议[2] 表决方式 - 可现场或非现场通讯表决,交流视作出席[11] - 有举手表决等方式,委员一人一票[11] 细则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其解释修订[13]
聚灿光电(30070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1-10 19: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5]
聚灿光电(3007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施伟力)
2025-11-10 19:46
候选人持股与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7]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7] 候选人履历与承诺 - 候选人2014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超六年,离任至被提名间隔超三十六个月[11] - 候选人承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履职遵守规定等多项内容[12]
聚灿光电(30070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华荣)
2025-11-10 19:46
人事提名 - 潘华荣提名施伟力为聚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内无禁止情形[9] - 被提名人曾担任独立董事,离任超三十六个月[13]
聚灿光电(300708) -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1-10 19:46
董事会调整 -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6名增至8名,非独立董事由4名增至5名,独立董事由2名增至3名[1] - 施伟力被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提名条件 - 新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通过需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2] 候选人情况 - 施伟力曾在多家公司任职,2014 - 2021年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5] - 施伟力符合董事任职条件,未持股,无关联关系及违法违规等问题[6][7]
聚灿光电(30070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0 19:46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调为8名,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3] - 删除“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修订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5] 治理制度调整 - 修订、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涉及34项[6][7] - 8项制度及废止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 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7] - 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 会议情况 - 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2]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5]
聚灿光电(30070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5-11-10 19:4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26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5] -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 - 05室[6] 议案情况 - 议案2.00有10个子议案[7] - 议案1、子议案2.01、2.02及2.0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 登记信息 - 异地股东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5年11月21日16:30前送达公司[10]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00 - 11∶30、14∶00 - 16∶30[13] -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证券部[14] 其他信息 - 联系人陆叶,电话0512 - 82258385,传真0512 - 82258335,邮箱Focus@focuslightings.com[15] - 股东大会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增选独立董事[2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08",投票简称是"聚灿投票"[2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 - 15:00[28]
聚灿光电(300708)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0 19:4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4日送达,11月10日上午10:00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公司决策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3] 议案表决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 该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