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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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12 07:16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近期公司关注到个别股吧、论坛文章对公司散热业 务的关注度较高,2023 年度散热板块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不足 3%。此外,公司散热业务尚处于运营初期阶段,业务体量较小的同时固定 成本、研发费用等投入较高,整体运营尚不稳定,盈利能力存在波动性和不确定 性。目前公司散热板块的业务规模在散热同行业公司中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散热业务对芯片公司没有取得量产订单或者进行过量产供 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 ...
精研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03-07 17:21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 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 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 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 ...
公司动态研究报告:产品升级&客户结构优化,深度受益国产品牌折叠屏手机放量
华鑫证券· 2024-02-27 00:00AI Processing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折叠机出货目标为700万-1000万部,较上年增长近3倍[1] - 公司23H1国内客户营收占比为69.09%,同比增幅高达21.63%[3] - 23Q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53亿,环比增长21.83倍[3] - 预测公司2023-2025年收入分别为26.21、33.66、42.52亿元[4] - 公司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425.2百万元[7] - 2025年预计归母净利润将达到3.5亿[7] - 2025年预计ROE将达到13.2%[7] 公司信息 - 电子组介绍中提到的毛正具有三年美国半导体上市公司工作经验[8] - 电子组介绍中提到的高永豪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9] - 电子组介绍中提到的吕卓阳专注于半导体材料、半导体显示、碳化硅、汽车电子等领域研究[10] - 电子组介绍中提到的何鹏程专注于消费电子、卫星互联网、光通信等领域研究[11] 投资建议 - 证券投资评级说明中,买入建议对应个股相对同期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20%[14] - 证券投资评级说明中,卖出建议对应个股相对同期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10%[14] - 投资建议中,推荐对应行业指数相对同期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0%[15] - 投资建议中,回避对应行业指数相对同期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10%[15] 免责条款 - 免责条款中提到华鑫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15] - 免责条款中提到本报告由华鑫证券制作,仅供华鑫证券的客户使用[16] - 华鑫证券对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承担责任[17] - 未经华鑫证券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本报告内容[18] - 本报告不构成华鑫证券向发送机构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18]
精研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02-06 19:36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 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 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 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 ...
精研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17:42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 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 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 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 ...
精研科技:关于收到法院传票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2024-01-12 18:28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收到法院传票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涉及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对江苏精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陈明芳女士、郑奕麟 先生(系陈明芳丈夫)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 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次诉讼,案号:(2023)苏 0404 民初 1941 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 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并 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下达《 ...
精研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01-12 18:27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 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 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 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 ...
精研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2 18:5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召开。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江苏精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
精研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8: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 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精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何佳欢律师、 孟怡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 ...
关于对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2-22 14:32
关于对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 履行 2022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8.6.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4.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2.4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许明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 陈明芳,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 严伟军,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 何浪,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 经查明,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以下合称"转让 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 技")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