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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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股东减持计划进展 - 股东史娟华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61,739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9% [1][2] - 减持计划期限为2025年5月6日披露后3个交易日起的三个月 于2025年8月11日届满 [1][2] - 减持计划期间股东未实施任何减持操作 减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 [2][3] 股东身份及减持合规性 - 股东史娟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 - 减持行为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 [2][3] - 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计划完全一致 未超出已披露的减持数量范围 [3] 公司治理影响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3]
精研科技:股东未减166.17万股
新浪财经· 2025-08-13 18:35
股东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股东史娟华持股数量为166.17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0.89% [1] - 原定减持计划期间为2025年5月6日起三个月内 拟减持上限为166.17万股 [1] - 截至2025年8月11日减持期限届满 实际未实施减持操作 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1]
精研科技(300709) -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5-08-13 18:32
股东减持 - 2025年5月6日史娟华拟减持不超1,661,739股,占总股本0.89%[1] - 截至2025年8月11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2] - 减持前后史娟华持股均为1,661,739股,占0.89%[3] - 减持计划实施符合规定,不影响控制权及经营[4]
精研科技:8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12:51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提名杨俊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中消费电子行业占比75.49% 其他行业占比21.84% 其他业务占比2.66% [1] 行业动态 - 德资巨头中国区高管警告智驾绝不能免费 否则会给全行业带来灾难 [1]
精研科技拟可转债不超5.78亿 2023员工持股套现0.5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8-04 11:05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计划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778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2]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前1个交易日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1]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2] - 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新型消费电子与数据服务器精密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4.0534亿元)、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206亿元)、精密模具中心建设项目(5049万元)[2][4] 历史融资与分红情况 - 2020年12月公司曾发行5.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237亿元[5] - 2022年实施每10股转增2股派息1.8元,2021年每10股转增2股派息2元,2020年每10股转增3股派息2.9元[6] 股东减持动态 - 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创研2023年11月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27万股(占比0.68%),均价39.35元/股,套现4997.45万元[7][8] - 常州创研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来源包括IPO前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7] 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 - 营业收入4.6917亿元,同比增长20.66%[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9.62万元,同比减亏35.45%[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336.38万元,同比下降213.33%[8][9]
精研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发行规模不超过57,789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六年,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发行 [2][3] -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6] - 可转债设有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包括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回售条款包括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 [9][10]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789万元,拟全部投资于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8,842万元 [16][17] - 如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总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投入 [17] 公司治理及制度修订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增加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保持3名不变 [28][29] - 公司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3项治理制度,其中9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6][3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公司,完善一站式全制程生产能力 [32] - 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34]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8]
精研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7,789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2][17] - 可转债期限为6年,按面值发行(每张100元),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2][3]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5]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7] 债券条款设计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3][4] - 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9] - 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债券持有人有权回售[10][11]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不足一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8] -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2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789万元,全部用于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8,842万元[17] - 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总额,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差额[17] -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建立严格管理制度[18] 公司治理相关事项 - 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增加董事会席位,完善治理结构[26] - 系统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30] - 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8][29] 其他重要安排 -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具体比例由董事会确定[15]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股东回报机制[22] -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12个月(部分事项延长至实施完成日)[24][25]
精研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 - 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 [5] 会议登记事项 - 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 - 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8月14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 [6]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 [11] 特别决议事项 - 议案1.00至议案11.00以及议案14.05、14.0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议案11.00的表决通过是议案12.00和议案13.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6]
精研科技: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1] - 修订背景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最新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系统性梳理[1] - 涉及修订的制度共9项,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具体制度内容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1] 制度修订类型 - 修订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础治理文件[1] - 新增制度可能涉及ESG相关框架或数字化治理等新兴领域(未明确列举)[1] 信息披露 - 公告强调信息披露真实性承诺,未提及具体财务或经营数据变动[1] - 备查文件未披露附加说明材料[2]
精研科技: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必须采用现金分红 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 -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差异化设定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20% [1]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为未来12个月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2] 分红比例与条件 - 2025-2027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未分配利润可结转下年度 [4] - 实施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 年度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且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4] 决策与调整机制 - 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表决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并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4][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或国家法规政策变更 且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通过 [5] - 调整方案需详细论证原因 调整后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 [5]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专项说明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包括是否符合章程 比例是否明确 程序是否完备 未分红原因及改进措施等 [5] - 政策调整时需额外说明调整条件及程序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6] 其他执行条款 - 分红回报规划调整需经详细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 股东会表决需2/3以上通过 [6] - 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