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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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7 20:09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48670885.60元[5]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296779.17元[5] - 2024年度营业收入2040324789.89元[10]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1840573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0元,共派现9202869.30元[7] - 2024年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64231049.04元,占净利润176.96%[8] 研发投入 - 2024年度研发投入76588409.60元[10]
永福股份(30071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7 20:08
财务报告内控 - 审计公司对福建永福电力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 内控有固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永福股份(30071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7 20:08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203,771.54万元[8] - 2024年末资产总计为44.04亿元,上年年末为43.19亿元[17] - 公司营业总收入本期为20.40亿元,上期为20.34亿元[26] - 净利润本期为 - 33.97万元,上期为5354.75万元[26]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1949元/股,上期为0.2918元/股[26]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为122,543.89万元,占资产总额27.83%[7] - 2024年12月31日与船舶相关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9,120.41万元[7]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为32.46亿元,上年年末为30.75亿元[17]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1.58亿元,上年年末为12.44亿元[17] - 公司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7.59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4.22亿元,同比增长13.91%[19] - 公司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3.22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4.63亿元,同比下降30.52%[19] - 公司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30.81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8.85亿元,同比增长6.77%[19]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3.23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4.34亿元,同比下降7.75%[19]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19亿元,上期为 - 0.81亿元,亏损扩大46.91%[31]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24亿元,上期为 - 1.19亿元,亏损扩大4.18%[31]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0.36亿元,上期为5.02亿元,由盈转亏[31]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7] - 审计将船舶相关其他应收款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的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7] - 审计将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8] 公司基本信息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754.6035万股,注册资本为18,754.6035万元[4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53%股权[49] 税收政策 - 永福股份2023 - 2025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185] - 福建永福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3 - 2026年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 - 2027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6] - 福建永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 - 2027年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 - 2027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6] - 福建永福铁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23 - 2027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6] - 子公司德庆永东光伏发电科技有限公司自23年起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延续至2028年12月31日[188] - 子公司德庆永鹏光伏发电科技有限公司自23年起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延续至2028年12月31日[188] - 子公司德庆永顺光伏发电科技有限公司自23年起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延续至2028年12月31日[189] - 福建立昇、山东立昭等多家子公司自24年起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至2029年12月31日[190][191] - 新加坡子公司1万新币净利润按75%减免,1 - 20万新币净利润部分按50%减免[190] 资产情况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59,101,296.12元,上年年末余额727,834,802.78元[192]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2,110,632.19元,上年年末余额6,000,000.00元[193] - 应收账款1年以内期末余额为867,251,188.79元,上年年末余额为880,833,469.34元[200] - 应收账款1至2年期末余额为249,103,159.57元,上年年末余额为316,867,426.60元[200] - 应收账款2至3年期末余额为236,264,882.46元,上年年末余额为54,060,479.37元[200] - 应收账款3至4年期末余额为21,600,820.91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0,478,642.80元[200] - 应收账款4至5年期末余额为7,581,533.70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4,925,106.79元[200] - 应收账款5年以上期末余额为34,160,518.39元,上年年末余额为40,367,118.12元[200] - 应收账款小计期末余额为1,415,962,103.82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327,532,243.02元[200]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90,523,171.39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57,957,050.43元[200] - 应收账款合计期末余额为1,225,438,932.43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169,575,192.59元[200]
永福股份(300712) - 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7 20:08
财务审计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5日对永福股份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关联企业应收款 - 福建永福集团2024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0.74,年末1.20[7] - 福建永福集团2024年应收账款累计发生30.24,年末余额30.24[7] - 福建永鑫昌电力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43.95,累计发生3.47,偿还44.91,年末2.51[7] - 福建永福环保2024年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177.82,累计发生71.36,偿还212.71,年末36.47[7] 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 德庆永顺光伏2024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40.04,累计发生20.00,偿还221.89,年末38.15[7] 资金占用情况 - 2024年初占用资金总计33,464.03[10]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11,330.07[10] - 2024年度占用资金利息1,318.56[10]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17,245.65[10] - 2024年末占用资金总计28,867.01[10] 各公司资金占用 - 攀枝花三能新能源2024年初占用7,747.63,年末17,004.31[8] - 福建永福工程科技2024年初占用4,215.88,年末4,977.46[8] - 福建永福绿能科技2024年初占用12,956.43,偿还12,956.43[9] - 福建众帆新能源2024年占用累计发生2,100.00,年末2,100.00[9] - 德庆亿帆新能源2024年初占用3,398.52,偿还2,330.00,年末1,068.52[9]
永福股份(3007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永东)
2025-04-27 20:06
会议出席 - 2024年董事会应出席10次,实际出席10次,委托和缺席均为0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5] - 2024年召集、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参加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 - 2024年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7] - 2024年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亲自出席[8] 公司运营 - 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15天[12] - 2024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除特定外)[15]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7] - 2024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8] 人事与薪酬 - 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19] - 2024年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总经理议案[20] - 2024年审议通过多份薪酬议案[22] 股权相关 - 2024年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3]
永福股份(3007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04-27 20:06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下次会议审议[1] 议案情况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1] -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谭立斌须回避[1] 人员与日期 - 独立董事为翁国雄、方维忠、王占永[2]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2]
永福股份(300712)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7 20: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502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754.6035万元,股份总数18754.6035万股[10][25] 股权结构 - 福州博宏投资持股41.1725%,福州永福恒诚投资持股33.5458%[24] - 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持股3.4150%,福建省平潭卓成股权投资持股7.5000%[24] - 中国 - 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持股6.6667%,青岛汉缆股份持股4.0000%[24] - 林文丹持股3.0000%[24]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发起人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控股股东等上市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等,董监高任职转让受限[32][3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4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告知董事会[44] 股东大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6]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46] - 有权决定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0%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47] 董事会 - 决定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但在70%以下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112]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0] 高管 - 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32] 监事会 - 设三名监事,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144] 信息披露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0]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5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5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58]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其决定[166][177]
永福股份(3007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谋发)
2025-04-27 20:06
公司治理 -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无缺席会议情况,均投赞成票[5] - 2024 年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7] - 2024 年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 3 次会议[7] - 2024 年公司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亲自出席[8] 公司运营 -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 16 天[13] - 2024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关联交易[17] - 2024 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等[19] 人事与选举 - 202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1] - 2024 年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总经理议案[23] - 2024 年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24] - 2024 年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5] 审计相关 - 2024 年公司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20]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28]
永福股份(3007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国雄)
2025-04-27 20:06
会议情况 - 2024年应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各1次,均全勤[5] - 2024年召集、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8] - 2024年未召开薪酬与绩效考核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 人员变动 - 翁国雄2024年12月16日起任独立董事,履职1天[12][18] - 2024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聘任高管议案[16] 未来展望 - 2025年翁国雄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18]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7 20:06
经核查独立董事翁国雄先生、方维忠先生、王占永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福建 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翁 国雄先生、方维忠先生、王占永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