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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关于办理2024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11:5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申请银行授信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 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一年。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 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关联担保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数额 ...
怡达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评估与期限 - 募投项目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评估项目[10]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三方监管协议与专户设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6]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3] - 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2]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应投资于主营业务[26]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总额30%[19]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9] 项目延期处理 - 项目延期超6个月,总经理需向董事会说明原因及影响,并报新实施时间表经股东大会批准[22] 资金使用检查与披露 - 总经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专用账户资金使用等情况[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说明会上说明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23]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项目进展核查与调整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30] 审计与核查 -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审计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31] - 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与收购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8]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8] 资产收购信息披露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30]
怡达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
怡达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通过[5]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股东大会授权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5]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可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 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视为不召集,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1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会议变更与投票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8] 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候选人提名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3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6] 选举与表决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36]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36]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3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7]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7] - 股东大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律师等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7]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
怡达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怡达化学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每年保证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出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 1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怡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
怡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1:58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何长碧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 监事为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联人刘准 先生、赵静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公司免 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本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 ...
怡达股份: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11:5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 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拟向相关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预计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 序号 | 银行名称 | 金额 (万元) | | --- | --- | --- |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30,000 | | 2 | 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10,000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10,000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10,000 | | 5 | 合计 | 60,000 ...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11:5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2024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怡 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怡达化学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公司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 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1 4、套期保值的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 ...
怡达股份: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12-06 11:58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2、投资金额: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 内可循环流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 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4、套期保值的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