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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8 18:31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任职要求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 - 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不低于25周岁[4] 聘任与解聘规则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拟聘任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9] - 出现细则第八条情形等一个月内解聘[11]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1] 履职与支持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2] - 公司为履职提供便利,人员支持配合信息披露[14]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查阅文件资料[14] 信息管理 - 履职受阻可向交易所报告[14]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需通知核查[14] - 人员接受调研应知会并全程参加[15] - 重大信息应分析判断并披露[16] 其他规定 - 细则以法律规定为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8: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殊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有效,商业秘密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8] 会议召开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人员[14] - 董事会临时会议至少提前3天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及通讯表决除外[16]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6]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相同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无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4]
惠城环保(30077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8 18:3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3] 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不计入表决权股份数[10]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股东会标准的关联交易[12]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12] - 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12] 披露规则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7] 其他规定 - 公司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审计交易标的财务报告[18]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协议交易可免于部分程序[1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制度信息 - 制度发布公司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22]
惠城环保(3007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8 18:31
担保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两者对外担保额之和[2] - 所有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 - 公司可对符合条件、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6] 职能部门 - 公司为他人担保,财务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及财务部为职能管理部门[7] - 董事会及公司财务部或子公司是担保决策和职能管理部门[17] 审议条件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了解、披露并采取措施[19]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0]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2] - 职能管理部门违规保证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5]
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8:31
提名委员会设置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向董事会提人员和构成建议、研究选择标准程序等[6] 选聘要求 - 董事、高管选聘需提前一个月至半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全体过半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11] 其他 - 必要时可邀相关人员列席、聘中介提意见[11] - 实施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惠城环保(30077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8 18:31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6] 内部审计部 - 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0]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8][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15]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3] 检查要求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报告与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决议[11][12]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9] 奖惩措施 - 对履职内部审计人员提奖励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实施[21] - 对违规内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处理并追责[21] 制度相关 - 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1] - 制度按规定执行,经股东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
惠城环保(30077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8 18:31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6] 资金占用分类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产生的[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3] 监督审查机制 - 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8] 违规处理措施 -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2]
惠城环保(30077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8 18:31
对外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2] 审议要求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7] 机构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重大投资专门预审机构[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9] - 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保障和控制管理[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1] 项目管理 - 长期股权投资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12] - 董事长审批项目签署出资决议等后执行[13] - 董事会审批项目作出决议等后执行[13] 处置决策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与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策[17] - 转让对外投资价格需评估并报公司相关层级批准[17] 项目终止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需按规定清算并注意违规行为[17]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7] 财务处理 - 财务部需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17] 项目清理 - 公司需清理长期不运作的投资项目并妥善保管法律文书[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行使对外投资监督检查权[19] -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总经理并采取措施纠正[19] 制度执行 - 制度与其他文件冲突时按相关文件执行[21]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1]
惠城环保(3007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反馈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或单独/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1]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8] 决议通过要求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普通事项、修改章程等特别事项决议通过方式[20] 其他规定 -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主体包括董事会等[17] - 公司持自己股份无表决权,违规买入超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1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17]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4]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4]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惠城环保(3007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8 18: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2] 改聘要求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11]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1] 评价要素及人员限制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7] 信息披露与程序 - 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7] - 选聘基本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资质审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签订业务约定书[7][8] 审计业务执行与续聘 - 受聘事务所应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9]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评价会计师工作,肯定则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9] 文件保存与改聘要求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9]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主动终止与选聘时间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2]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监督检查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和关注[14]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5]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5]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