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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30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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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17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15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两项提案:《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 两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3] 会议登记与参会方式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登记,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 [3][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7月12日前送达 [5] - 现场参会股东需提前半小时携带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5]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5]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6] 备查文件与附件 - 附件包括《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股东参会登记表》 [5][6][9][10]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多选无效 [10]
惠城环保: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17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基本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 - 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 [1] 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 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1] -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其他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300779,证券简称为惠城环保,债券代码为123118,证券简称为惠城转债 [1] - 公司全称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惠城环保: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公司财务指标影响分析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9.9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992.54万元 [2] - 假设2025年净利润下降10%情况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3.9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从0.32元降至0.17元 [2][3] - 假设2025年净利润持平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从0.32元降至0.19元 [3] - 假设2025年净利润增长10%情况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5.9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从0.32元降至0.21元 [3] 募投项目业务相关性 - 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行业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及资源化再利用 [6] - 核心技术包括固体废催化剂资源化技术、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等 [6] - 募投项目包括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和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7] - 2023年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项目已产生7.39亿元营业收入 [10] 技术储备与市场前景 - 截至2024年末拥有9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4项 [9] - 催化剂产能4万吨/年,已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市场开展商业活动 [10] - 石油焦制氢灰渣项目原材料供给有保障,部分产品将直接应用于项目一阶段 [11]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是广东省最大石化工业园区,项目订单保障性强 [11] 人才与实施保障 - 中高层管理团队具备丰富行业经验,持续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 [8] - 已为募投项目储备充足人力资源,核心人员经验丰富 [8] - 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理技术需要复合型专业人才支持 [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 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 [7] - 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11][12] -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 -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已制定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3]
惠城环保: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拟对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环保")提供的不 超过 13,000 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6 月 27 日。上述借 款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3118 证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惠城环保") 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 金安全。本次借款展期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借款展期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东粤环保提供不超过 13,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 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惠城环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公司借款展期决策 -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东粤环保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借款展期,期限延长至2028年6月27日,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2] - 借款展期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 - 借款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1][2] 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 东粤环保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资本24,676万元,惠城环保持股93.21%,其余股东为自然人且无关联关系[4][6]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数据显示:资产总额176,151.22万元,负债122,816.23万元,营业收入18,015.42万元,净利润1,855.02万元[5] - 东粤环保经营范围涵盖环保咨询、专用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2] 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 - 公司对东粤环保具有实质控制权,能实施有效的业务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7] - 公司将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并跟踪东粤环保经营状况,控制资金风险[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粤环保新增借款已全部偿还,无逾期未清偿情形[7] 财务影响与股东权益 - 本次展期后公司提供借款总余额63,390.6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3%[9] - 董事会评估认为东粤环保经营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借款展期风险可控且符合发展战略[8] - 监事会认为该决策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且不损害股东利益[8]
惠城环保: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118 证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关于惠 城环保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章节 内容 修订情况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系募投项目之一"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 用项目(二阶段)"之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发生变更;除前述变化外,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 ...
惠城环保: 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公司定向增发方案调整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维持不超过85,000万元不变 [1] - 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均为115,8686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均为85,000万元 [2][3] - 主要变更内容为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名称调整,但项目总投资、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产出产品等核心要素未变化 [4] 募投项目细节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东粤环保,主要消纳一阶段产生的高盐废水,产出硫酸钙晶须、氢氧化钠、氢气等资源化产品 [4]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仍由广东东粤环保实施,建设规模及内容维持不变 [3][4] -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灵活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及金额,并允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3][5] 资金安排与实施计划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85,000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补足差额 [3][5] - 本次方案调整不涉及发行预案其他重要内容的变更,相关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
惠城环保(300779) - 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5-06-29 15:45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118 证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 | 募集资金使 | 实施主体 | 实施方式 | | --- | --- | --- | --- | --- | --- | | 号 | | 资 | 用金额 | | | | 1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 项目(二阶段) | 37,66 ...
惠城环保(300779)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5-06-29 15:45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118 证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系募投项目之一"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 用项目(二阶段)"之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发生变更;除前述变化外,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投资明细、产出产品等均未 发生变化。其他募投项目未发生变化。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惠城环保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惠城环保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惠 城环保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
惠城环保(300779)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5-06-29 15:45
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 395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