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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3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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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30084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07 20:02
制度制定与权责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1月制定[2] - 审计风控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审计检查与报告 - 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7] - 年度内控自评报告报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8] - 审计风控部每年度结束前编下一年审计计划,结束后编上一年审计报告[18] - 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8] 审计实施流程 - 审计小组原则上提前三天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专项调查除外[18] - 内部审计方式有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16] - 内部审计种类包括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等[14] - 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人员等[12] - 审计前了解对象情况、评估风险并拟定方案,实施中可调整[19] - 审计开始和结束后可按需组织会议[19] - 审计人员依不同事项和目标获取证据,编制工作底稿[19] - 审计结束及时编报告,征求对象意见,有异议复核并回复[19] 整改与后续审计 - 审计风控部向对象送达整改通知书,对象评估并提交整改方案[20] - 审计风控部可对重要事项及整改情况开展后续审计[20] 质量控制与归档 -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分部门和项目,通过督导等方式进行[23] - 审计项目结束后,组长组织整理并归档工作底稿[25]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绩效[27]
康华生物(30084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07 20:0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5]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8] 担保信息管理 - 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裁及董事会秘书[14] - 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6]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16] - 控股子公司决议后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履行披露义务[16] - 公司需如实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6]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16]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国家等规定为准[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19]
康华生物(3008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07 20: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影响事项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信息报备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名单[11]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人员管理规定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12] - 专门责任人在重要时点当日向董秘报送情况[12] - 内幕信息流转需负责人批准和董秘审核[12] - 知情人知悉信息2个工作日内申报备案[13] - 知情人档案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保密协议[15]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8] - 知情人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向董秘申报[19] - 禁止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8] - 责任人失职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24] - 内部人员违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21][23] - 大股东等违规董事会发函提示风险可追偿[22] - 中介机构违规提示风险可终止合作追偿[24] 保密与义务 - 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防范违法违规[30]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30] - 公开前知情人不得利用信息交易或为他人谋利[30]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罚涉犯罪移送司法[30] - 协议定义内幕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乙方对知晓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至甲方披露[34] - 乙方传递内幕信息要求接收人签协议并告知甲方[35] - 乙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35] - 乙方违规承担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36]
康华生物(30084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07 20: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委员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通知与表决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表决举手表决,同意可通讯表决[13] 会议记录与制度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14][17][19]
康华生物(30084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7 20:02
制度基本信息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存档期限为十年[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股东会批准[26] 管理职责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日常业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3]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诚实守信原则[8]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行业分析研究人员、媒体等[9] - 沟通内容涵盖法定信息披露、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沟通方式与机制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股东会等[10] - 可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规定媒体[11] - 应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2] - 通过互动易充分答复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3]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应披露信息,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5] - 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时间和地点,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并进行沟通[15] - 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6]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17] 信息审查与投诉处理 - 对非正式公告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需经审核和审批方可发布[19]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秘书为主管[21] - 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如信息披露违规等[21] -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等六类问题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22] - 董事会办公室15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受理后60日内办结,可延长不超30日[22] - 公司和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不得出现无正当理由超期等六类行为[23] - 发现违规或违反内部制度应立即整改并履行披露义务[24] - 投诉回复涉及公开披露信息,回复时间不得早于公开时间[24]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保存两年,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24] - 按监管部门交办要求办理12386热线等投诉事项[24] 制度执行 - 本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冲突或未规定时按相关文件执行[26]
康华生物(300841)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7 20:02
股份发行与认购 -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6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平潭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1235.9880万股,占股本总额27.4664%[15] -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964.6875万股,占股本总额21.4375%[15] - 王振滔认购股份826.8750万股,占股本总额18.3750%[15] - 蔡勇认购股份639.4500万股,占股本总额14.2100%[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994.689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6][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公告[50]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1]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8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5] - 董事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金额3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8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4]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3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7]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5]
康华生物(300841)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07 20:02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委员产生与职责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要职责是研究中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9]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3]
康华生物(30084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7 20:02
募集资金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25] 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8]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13]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6]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归还资金,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9]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22]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4]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5] 审计与核查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6]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核查结论[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应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或未规定时,按相关法律、章程执行[2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29]
康华生物(30084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07 20:02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2] - 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多种方式召开[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3]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3]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和审议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5]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相关费用[5]
康华生物(3008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20:0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六种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拟选董事人数多于1人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数之积[22] - 当选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4] 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1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18] 表决方式与记录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