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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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可豁免[3] 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3]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特别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意见发表 - 应发表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等[5] 会议记录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5] 其他要求 - 公司应提供便利,独立董事可要求补充信息[6] - 出席者应对审议事项负保密义务[6]
冠中生态(3009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0]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0]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候选人提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名单[22]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2]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2] 主持情况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16] 表决回避 - 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1]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6] - 需具备专业知识、良好品德及深交所资格证书[8] - 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12]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8] - 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1] 空缺处理 - 空缺期间指定人员代行,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22][23]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6][27]
冠中生态(3009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万元[8]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未披露[11]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等提供的担保未披露[12]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公司业绩快报、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12] 处理与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会计政策等变更或更正应披露原因、影响及调整前后财务数据[12] - 年度报告工作中有关人员涉嫌违法,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2] -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追究责任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抄报审计委员会[23] - 董事会对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事项作专门决议[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2]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4] 处罚原则 - 情节恶劣等情况应从重或加重处理[21]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况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21] - 对责任人作出处罚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21]
冠中生态(3009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5] 信息披露 - 法定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5]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19] 活动要求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说明会等[10][11]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9]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4] 其他规定 - 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权活动[11]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类情形[15][16]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重大活动做专题培训[16] - 活动建立健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6]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17] - 不得通过互动易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规应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19][20] - 相关文件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有错漏应及时更正[20] - 未规定事项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22]
冠中生态(30094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3.0118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3.0118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公司设立时4名发起人认购529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9] -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4.5%,许剑平持股15.5%,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3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7][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6] -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公司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0]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51] 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73]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74]
冠中生态(3009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16]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7]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7] - 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5]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5]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5] 候选人提出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质疑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4]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5] 补选与离职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8] - 任期届满前公司可经法定程序解除职务,提前解除需特别披露[15]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赔偿[41]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30]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3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1]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 报告与责任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39] - 需在董事会会议决议签字并担责[42] - 受证监会批评、严重失职等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当年津贴并披露[4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按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法律等为准[44]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冠中生态(30094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6] - 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用于主营业务[9] - 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9]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6] - 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4] 资金使用审议 - 改变用途、使用超募及节余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用作特定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1]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1] - 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22] 资金临时补充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7] 资金计划与报告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调整并披露[25] 监督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27] - 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其他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披露存放和使用情况并专项审核[26]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6] - 专项报告包含超募资金各投入项目实际使用金额等内容[27] - 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等分析原因提核查意见[27] -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27] - 保荐机构发现违规或重大风险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7] - 制度未规定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29]
冠中生态(30094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股东会投票服务 - 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并录入信息[4] 数据提供要求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交易日提供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资料电子数据[5] 时间间隔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5] 投票时间及代码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9:15 - 9:25等时段,代码“350948”[6]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8] 投票相关规则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17] - 股东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1] - 合并计算深交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网络投票数据[15] 投票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查询结果[17] 细则相关说明 - 未规定内容按有关法律等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20] - 细则“以上”含本数,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0] 公司及日期信息 - 公司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1] - 文档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21]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补选规定 - 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1] 会议相关 - 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7] - 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4] 制度生效与负责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5]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