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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荣天宇(30098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8: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 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总额和比例[12] 政策制定与审议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在年报或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调整需说明合规情况[14][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对盈利未提分配预案发表意见[20]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扣减其现金股利偿还[16][1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20]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0%,公司披露相关内容[20] - 媒体出现利润分配传闻未讨论时,公司及时澄清[21] -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拟订方案预披露[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3] - 制度规定“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3]
津荣天宇(3009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8: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8]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单笔或12个月内累积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4]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4]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通知[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7]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2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8]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未做选择等情况视为弃权[28] -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情形,董事应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9]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0]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须经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为关联人担保须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30] 其他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通报执行情况[30]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2] - 本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后生效[32]
津荣天宇(3009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8:47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风险等多方面信息[6] 工作开展与规范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特定情形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 开展活动要做好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8] 档案与交流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分类存档,保存不少于三年[10] - 通过互动易等交流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2] - 活动结束应编制记录表并及时刊载[14] 违规处理与沟通 - 违规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14]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9] 人员与责任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6] - 从事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16]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6]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机制[17] 纠纷解决与制度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津荣天宇(3009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8: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9]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2]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1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提议,5日内发召开股东会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并说明原因[23] 投票与决议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关联交易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3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需对提案发表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 会议主持人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3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9] 董事选举相关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日就任[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0]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4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其他不含[4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规则作为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后生效[42]
津荣天宇(300988) - 部分实际控制人拟收购公司部分新能源业务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9-12 18:46
关联交易 - 公司拟9905.90万元现金收购部分新能源业务应收账款[3] - 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19] - 2025年9月12日多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7][19] 交易数据 - 交易标的账面价值14005.90万元,交易价格是账面净值[11] - 丙方首笔付1500万元,剩余2026年12月31日前付清[13] - 年初至披露日与荣智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0[18] 公司信息 - 荣智科技2025年8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8] - 孙兴文、韩凤芝分别持股90%、10%[3] - 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持股浙江津荣新能源装备51%[12]
津荣天宇(300988)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12 18:4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9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3] - 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3] -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3] 股东持股 - 孙兴文持有公司29,821,680股股票,占总股本21.26%[9] - 赵红持有公司3,375,000股股票,占总股比2.41%[10] 人员情况 - 闫国斌2019 - 2021年末获一项发明及九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4] - 巩云华近几年主持委托研究项目三十多项[15] - 宋晨曦有多项从业资格[17] - 孙卫军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在多家公司任职[19]
津荣天宇(30098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卫军
2025-09-12 18:46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孙卫军作为津荣天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2]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等符合任职条件,无禁止任职情形[6][7][8] - 候选人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9]
津荣天宇(30098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晨曦
2025-09-12 18: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宋晨曦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5] - 被提名人满足会计专业资格条件[6]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无特定禁止情形,未受相关谴责批评[7][8]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不超三家[8]
津荣天宇(30098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巩云华
2025-09-12 18:4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巩云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已通过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2]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等无相关持股或任职情况[6]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未受相关谴责批评[7][8]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及任期符合规定[8]
津荣天宇(300988)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9-12 18:46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0,297,357股,全部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2]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2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27]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27] - 董事会能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4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43]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4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