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蕾奥规划(300989)
icon
搜索文档
蕾奥规划(3009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受处罚不得被提名[9]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 - 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2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原则提前3天通知,紧急且一致同意不受限[20]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9]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1] - 履职信息及时披露[31]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4]
蕾奥规划(3009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关联方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由出席的其他股东表决[15] - 关联事项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特别决议事项的关联交易,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 关联交易批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过3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发生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7] 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8] 其他规定 - 若关联交易未能获得事前批准已开始执行,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审批程序[24]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的,不得执行;已执行但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公司有权终止[24]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6]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3] - 委员闭会可跟踪人员工作情况[15] - 委员有权查阅相关资料[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8]
蕾奥规划(30098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5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095.9534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095.9534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设立时多位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出资,各有不同出资比例[13] - 2016年9月多位股东净资产折股合计2000.00,对应100.00[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18][1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等多项重要事项[34][35][37][38][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不超2名副董事长,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当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9]
蕾奥规划(3009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信息披露主体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多类主体[2] - 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9]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9] 信息披露文件与期限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2]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9]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需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9]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需进行业绩预告[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3]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23]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4] 特殊事项披露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6] - 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披露并更正[27]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需及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不同金额关联交易有不同披露要求[39] 其他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需及时披露[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30] 担保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4] 合同与资产披露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满足条件需及时披露[4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30%需立即披露[5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申请需经审核和审批[73] 内部控制与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74] - 出现特定情形应追究信息披露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79]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5]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及处理授权事宜[6][7] 会议相关规定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开会,特殊情况除外[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1] 其他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4]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投融资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会职责与运作 - 主要职责为研究投融资方案并提建议,监督跟踪项目[7] - 工作组准备提案,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9][10]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投票表决[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8]
蕾奥规划(3009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 -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27] 报告保管期限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管期限为五年[11] - 其他内部审核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十年[12]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按计划或授权开展审计,提前三天书面通知[24]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一周内申诉,委员会15日内处理[25]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内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评价报告[19]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28] - 公司披露年报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22] 下属企业管理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28] - 公司存在多级下属企业,应完善各级管理控制制度[29] 奖惩措施 - 对成绩显著的内审人员和配合部门个人可建议表扬奖励[31] - 对违规的内审人员和部门个人给予处分或追究责任[31]
蕾奥规划(300989)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融资类型与原则 - 融资包括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2] - 融资活动遵循五项原则[3] 审批决策与负责部门 -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是审批决策机构[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权益性融资,财务部负责债务性融资[6][8] 审批额度与流程 - 500万以下或不超净资产10%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9] - 超500万且占净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9] - 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0%以上报股东会审批[9] 监督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审计[12]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监督[14]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 董高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1] - 公司董高所持公司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份转让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高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9]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股份数[9]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董高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1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和证券事务代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高和证券事务代表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6] 交易公告 - 董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需在指定网站公告[13] - 董高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6] - 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六个月[18] - 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0] - 特定情形下,增持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的2%或全部增持计划完成等,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1]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的2%,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1] 交易限制 - 公司董等人员及其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4] - 公司董等人员及其配偶在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等人员应确保特定亲属和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25] - 公司董高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可追究其责任,如给予处分、收回所得收益等[27] - 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或披露[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修改[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30] 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的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