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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3011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除担保、资助),由董事会批准[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资助),由董事会批准[21]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董事长批准后报董事会备案[21] 独立董事与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除担保、资助),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资助),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26]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应提供反担保[26]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27]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履行相关义务[29] - 应在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31] - 确定并更新关联人名单,发生交易时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33]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3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负责修订[37][38]
兆讯传媒(3011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议,超50%提交股东会[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标准时由董事会审议,更高标准提交股东会[7][8] -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董事会职权 - 有权审议公司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部分除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7][9][10] - 审议重大投资、会计政策变更、授权事项等应关注相应要点[10][10][1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上下半年度[16]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16][1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9]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参会[20][21]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其过半数同意[22]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26]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27] - 会议可全程录音,需记录会议事项,与会人员签字确认[27][28]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2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兆讯传媒(3011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6]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九类[7]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等十二种[8][9] 信息披露与沟通渠道 - 应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4] - 需设立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10]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并处理信息[19] 会议相关要求 - 避免在年报等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0] - 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1]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说明会[12] - 年报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工作管理与人员要求 - 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证券部履行职责[15]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及平台审核工作[16][22] - 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17] 其他规定 - 应建立健全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8] - 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有要求[20][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兆讯传媒(3011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7] - 成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5]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月内召开[20][21] 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23] - 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公司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8]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9]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1] 其他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1]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资源,配备人员或机构承担日常工作[12]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3]
兆讯传媒(30110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00万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6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一年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违规董高[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0]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应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30]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工作[30]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0]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满足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34]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资产需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3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3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财务资助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3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5]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二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股权登记日不变[4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取消,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名[7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9] 交易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董事会有权审议;占比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7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董事会有权审议;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7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董事会有权审议[73] - 交易净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7]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1名应为独立董事[93]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5][116][11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0]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20] - 清算组自成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122] - 债权人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122]
兆讯传媒(3011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交易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7] - 董事、高管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8] - 董事、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0] 股份转让比例 - 董事、高管以前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持股为基数计算当年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3] - 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14] - 董事、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9] 增持规定 - 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30% - 50%,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的股份[19]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20] - 相关增持主体在拟定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20]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3]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3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9] - 公司可对违规责任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7] - 董事、高管在禁止买卖期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7]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7]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7] - 触犯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 - 公司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7]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董事、高管股份有附加限制条件的,办理手续时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 - 本办法关于股东等规定适用于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合并计算[29] - 本办法“达到”“触及”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前后100股[2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兆讯传媒(3011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近12个月有规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违法受罚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况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4] - 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9]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26]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2]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6]
兆讯传媒(3011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7]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8]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13]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3]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5]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6] 募集资金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质押,应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19]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需归还至专户[20]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8] 监督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0]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8]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需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9] 其他规定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多种情形,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使用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24]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与相关文件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负责修订[32]
兆讯传媒(301102)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6:18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等担保[5]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7]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7]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连续12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的事项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8] 担保调查与合同 - 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方资信状况[11]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25] - 签订合同须有决议及委托书,不得越权[25][26]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应及时了解情况、披露信息并追偿[33]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35] - 财务中心负责担保登记与注销及督促还款[29]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应核查违规担保并追责[33] - 担保责任人违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9] - 控股股东不偿债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39] 子公司担保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子公司及公司审议[41] - 子公司股东会前应提请公司审议并派员参加[41] - 子公司决议后一个工作日通知公司披露信息[4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修订[42][44] - 制度与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3] - 制度文档日期为2025年8月[45]
兆讯传媒(30110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16:18
董事补选与解除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5] 董事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应继续履行忠实义务[8] - 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