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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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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5416.64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6 10:07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4.61亿元 [2] - 归母净利润5416.64万元 [2] - 摊薄每股收益0.53元 同比下降23.23% [3]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7512.08万元 [2] 盈利能力 - 毛利率22.35% 同比下降2.17个百分点 [2] - ROE 4.35% 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 [2] - 总资产周转率0.30次 [3] 资产负债结构 - 资产负债率22.01% 较上季度及去年同期均上升6.07个百分点 [2] - 存货周转率2.87次 同比下降11.49% [3] 股权结构 - 股东户数9436户 [3] - 前十大股东持股7534.64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74.14% [3]
机构风向标 |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6家
新浪财经· 2025-08-26 09:58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共有6家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 合计持股量达2967.01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29.20% [1] - 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上升0.36个百分点 [1] - 主要机构包括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工银瑞信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基金 广发证券博道成长智航股票基金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等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2家 包括博道成长智航股票A和大成中证360互联网+指数A 持股增加占比0.11% [1] - 本期新披露公募基金共2家 包括泓德中证A500指数增强A和创金合信启富优选股票发起A [1]
骏成科技: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4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概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 同意为153名激励对象办理49.77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1][9][16] 激励计划核心条款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24万股限制性股票 预留2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7258.67万股的2.07% [2] - 激励对象为160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 归属期分三个批次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 时间跨度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17日 [2][9]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经营利润达8120.65万元 较2022年基数增长16.89% 超过触发值9.6%和目标值12% 公司归属系数为100% [12] - 业绩考核指标采用经营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 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3][12]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及调整情况 - 153名激励对象中135人考核优秀(归属比例100%) 7人良好(80%) 1人合格(60%) [13][16] - 因离职及考核不达标 激励对象从初始160人调整为153人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6][7][15] - 授予价格经两次权益分派调整 从17.82元/股降至12.04元/股 [8] 本次归属具体细节 - 归属数量49.77万股 占获授总量169.4万股的29.38% [16] - 高管获授数量较高:副董事长许发军获1.848万股 董事孙昌玲获1.806万股 [16] - 归属后总股本从101,621,335股增至102,119,035股 [19] 监管合规性 - 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确认归属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7][20] - 董事及高管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无股票买卖行为 [18]
骏成科技: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01:12
公司董事会会议 - 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100%来自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务 [1] 股价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SZ 301106 收盘价32.67元 [1]
骏成科技(3011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2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全资及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其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3] 担保审批条件 - 为不符合条件但需发展业务的申请担保人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及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4]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5]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资料保管 - 公司应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22] 担保工作负责部门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等多项担保相关工作[23] 被担保人情况关注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董事会[24]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相关人员[24]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相关人员[25]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2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28]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及时披露追偿情况[29]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风险等情况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处分[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
骏成科技(3011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6] - 合法买卖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8]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新任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2] - 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备披露计划[1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0]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4]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 公司可对违规者处分、要求赔偿或追究刑责[2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9]
骏成科技(301106) - 公司章程
2025-08-25 21: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814.66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162.1335万元,股份总数为10162.13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22] 股权相关 - 公司发起设立时,应发祥、薄玉娟各持股7105000股,持股比例35.525%;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5790000股,持股比例28.950%[20][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份回购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部分情形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部分不超三个月[26]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触发时,董事会应与股东沟通股份回购意见[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44]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通过[5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80]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8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93] 内部审计与内控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7][198] -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98][199]
骏成科技(3011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1:2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六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 交易与决策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情况可免)[1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14]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公司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金额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超5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1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27] 会议举行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31]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两名董事[33]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书面投票或举手表决[3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3]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9] 会议记录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并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5][47]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45]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4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等多项信息[4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9] 决议落实与规则说明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应修改[51]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报股东会普通决议批准后生效[52]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3] 文档信息 - 文档涉及公司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54]
骏成科技(30110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2
资金占用制度 - 建立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不得多种方式提供资金资源给关联方[4] 监督管理 - 按月编制关联资金及交易汇总表[6] - 审计委员会至少季查关联资金往来[7] 股东权利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开临时股东会[9] 侵占处理 - 发现侵占立即司法冻结股份[9] - 财务负责人当天书面报告[9] - 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0] 责任追究 - 董高协助侵占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2] - 违规致损处分责任人并追法律责任[14] 制度执行 - 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未尽事宜[16] - 抵触新规定按新规定修改[16]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18] - 董事会负责解释[19]
骏成科技(30110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近三十六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6]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最迟在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任期与解除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15] 补选与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5][17]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21] - 发表独立意见明确清晰,含五项内容签字确认,与公告同时披露[21] - 下列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等[24][28]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6] - 专门会议召集人原则上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口头[24]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审计委员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0][3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8]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40]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4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1]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41] 工作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改[43][44] - 细则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股东会审议生效[45] - 细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