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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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1-06 16:42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议案详细内容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关于使用 ...
瑞泰新材(30123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07亿元,同比下降30.6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0.75亿元,同比下降35.96%[5]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0.75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48.01亿元有所下降[19] 净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亿元,同比下降21.37%[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亿元,同比下降38.20%[5]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亿元,同比下降24.2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5亿元,同比下降41.09%[5]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49亿元,同比下降38.7%[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亿元,同比下降38.2%[20] 每股收益 - 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同比增长4.44%[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同比下降48.15%[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去年同期为1.08元[20] - 稀释每股收益为0.56元,去年同期为1.08元[20]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5亿元,同比下降9.0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5,834,175.67元,同比增长481.04%[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5,193,132.13元,同比下降75.49%[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888,300.19元,同比下降96.0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5亿元,同比下降9.1%[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6亿元,去年同期为-3.03亿元[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5亿元,去年同期为36.52亿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9.38亿元,去年同期为40.40亿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37亿元,去年同期为49.22亿元[22] 资产负债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107.65亿元,相比年初的102.04亿元有所增加[18] - 流动资产总额为87.68亿元,相比年初的88.31亿元略有下降[17] - 流动负债总额为26.32亿元,相比年初的31.51亿元有所减少[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4.13亿元,相比年初的70.16亿元有所增加[18] - 货币资金为58.99亿元,相比年初的29.76亿元大幅增加[17] - 应收账款为12.59亿元,相比年初的12.28亿元略有增加[17]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3,291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人[1]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18%,持股数量为500,000,000股[1] - 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3%,持股数量为20,000,000股[1] -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瑞泰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为1.34%,持股数量为9,833,300股[1] - 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87%,持股数量为6,391,972股[1]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87%,持股数量为6,390,953股[1]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77%,持股数量为5,643,400股[1] 其他财务指标 - 2023年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3%,同比下降3.60%[5] - 营业成本为24.33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37.89亿元有所减少[19] - 营业利润为5.3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8.82亿元有所下降[19] - 利润总额为5.54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8.77亿元有所减少[19] -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2]
瑞泰新材: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3-10-27 16:02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参与 2023 年"爱满港城"慈善募捐活动,募 捐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向上向善的传统美德, 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营造"人人可慈善、 人人皆慈善"的浓厚氛围,将慈善事业惠及更多困难群体,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 共同富裕,张家港市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组织开展 2023 年"爱满港城"慈善募捐 活动。活动自 2023 年 7 月启动,至 11 月底结束,全市募集的善款集中汇缴至张 家港市慈善总会账户。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 ...
瑞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6:02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 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
瑞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6:0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旨在为全市慈善事业提供支 持,符合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 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捐赠 人民币 100 万元。 独立董事:贾金平、周中胜、朱萍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
瑞泰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1 19:31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533,915,34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2.8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2,034,4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2.5502%。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 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 ...
瑞泰新材: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2023-09-11 19:31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 具体合作内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决 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促进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 长远发展,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司行业领域 及提升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树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培") 拟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平安资本有限 ...
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9-11 19: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瑞泰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康昊昱 联系电话:010-60834621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雪梅 联系电话:010-60833116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 | --- | --- | --- | | | 诺 | 措施 | | 1.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关措施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7.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是 | 不适用 | | 10.未履行承诺的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11.股东信息 ...
瑞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1 19:3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 于2023年9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张子燕先生、周中胜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与会 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马晓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 ...
瑞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19:31
瑞泰新材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3 年 8 月 23 日,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 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