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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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301314) - 关于收到广东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2025-11-25 17:10
违规问题 - 应收款项账龄计算不连续未评估预期信用损失[3] - 承租关联方厂房未审议披露[4] - 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不完整[5] - 募投项目费用分摊有误致进展披露不符[5] - 重大事项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登记不完整[6]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等对违规负有主要责任[6] - 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并对人员警示[6] 整改要求 - 30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报告抄报深交所[6] 后续权利 - 不服可60日复议或6个月诉讼[7] 影响说明 - 不影响正常经营将继续履行披露义务[8]
科瑞思(301314) - 关于离任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2025-11-18 18:20
公司决策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1] - 2025年11月18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1] 人员持股 - 陈新裕原定任期至2026年11月15日,直接持股3319550股占6.01%,间接持股102708股占0.19%[2] - 管锡君原定任期至2026年11月15日,直接持股1551030股占2.81%,间接持股48006股占0.09%[2] 人员变动 - 颜日枚原定任期至2026年11月15日,本人及关联人未持股[3]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收到决议免去颜日枚职务[3]
科瑞思(301314)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8 18:2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8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2]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34,903,250股,占比63.1733%[4] - 中小股东出席17人,代表股份12,290股,占比0.0222%[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4,899,750股,占比99.9900%[5]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4,899,550股,占比99.9894%[7] -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同意34,899,550股,占比99.9894%[8] 其他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等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4][25]
科瑞思(301314)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11-18 18:20
会议基本信息 - 珠海科瑞思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8日召开[3] - 会议召集公告于10月29日发布,股权登记日为11月11日[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5人,代表34,903,250股,占比63.1733%[9]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34,890,960股,占比63.1511%[9]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7人,代表12,290股,占比0.0222%[10] - 出席现场与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17人,代表12,290股,占比0.0222%[10]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4,899,750股,占比99.9900%[15]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4,899,550股,占比99.9894%[16] -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4,899,550股,占比99.9894%[17][18]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4,899,750股,占比99.9900%[1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4,899,750股,占比99.9900%[2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34,899,750股,占比99.9900%[21]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4,898,550股,占比99.9865%[2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4,898,550股,占比99.9865%[2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4,898,550股,占比99.9865%[28]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4,898,550股,占比99.9865%[30]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4,898,350股,占比99.9860%[44]
科瑞思(30131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5-11-14 15:42
公告信息 - 公司2025年10月29日披露股东大会通知存在文字错误[1] - 2025年11月14日发布通知更正公告[6] 议案情况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数为12[3][5]
科瑞思(30131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2025-11-14 15:42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3] 提案相关 - 提案3.00、4.01、4.02为特别决议提案,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6] - 提案4.00需逐项表决[6] - 提案1.0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 登记与投票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00 - 12:00,14:00 - 17:00,信函或邮件登记17日17:00前完成[8] - 投票代码为"351314",投票简称"科瑞投票"[14] - 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14] 其他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数为12[18] - 授权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9]
科瑞思涨2.00%,成交额1055.25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14 10:20
股价表现 - 11月14日盘中股价上涨2.00%至45.90元/股,成交金额1055.25万元,换手率1.43%,总市值25.36亿元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30.96%,近5个交易日上涨0.83%,近20日上涨13.11%,近60日上涨4.32%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成立于2005年12月2日,于2023年3月28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为利用自主研发的全自动绕线设备为客户提供小型磁环线圈绕线服务、销售或租赁全自动绕线设备以及销售全自动电子元器件装配线 [1] - 主营业务收入97.55%来自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业务占比2.45% [1] 行业与板块分类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通信-通信设备-通信网络设备及器件 [1]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微盘股、小盘、电感、储能、融资融券等 [1] 股东情况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6894户,较上期减少4.21%,人均流通股2357股,较上期增加4.40% [1] - 十大流通股东中,诺安多策略混合A(320016)为新进第四大股东,持股23.92万股;中信保诚多策略混合(LOF)A(165531)为新进第七大股东,持股20.73万股 [2] 财务业绩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增长2.88% [1] - 2025年1-9月归母净利润1042.88万元,同比减少22.19% [1] 分红与派现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9044.00万元 [2]
科瑞思涨2.15%,成交额3425.97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58.03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1-05 14:15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11月5日盘中股价上涨2.15%至46.05元/股,成交额3425.97万元,换手率4.63%,总市值25.44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8.03万元,其中大单买入219.11万元(占比6.40%),卖出161.08万元(占比4.70%)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31.38%,近5个交易日、近20日和近60日分别上涨4.54%、8.53%和3.60% [1]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全称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日,于2023年3月28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是利用自主研发的全自动绕线设备为客户提供小型磁环线圈绕线服务,以及销售或租赁全自动绕线设备和装配线 [1] - 主营业务收入97.55%来自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业务占比2.45% [1] 行业与概念板块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通信-通信设备-通信网络设备及器件 [1]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微盘股、小盘、电感、5G、融资融券等 [1] 股东与股本结构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6894户,较上期减少4.21%,人均流通股为2357股,较上期增加4.40% [2] - 十大流通股东中,诺安多策略混合A(持股23.92万股)和中信保诚多策略混合(LOF)A(持股20.73万股)为新进股东 [3] 财务业绩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增长2.88% [2] - 同期归母净利润为1042.88万元,同比减少22.19% [2] 分红情况 - A股上市后累计派发现金分红9044万元 [3]
科瑞思(301314.SZ):关于量子计算领域,公司目前没有相关技术储备
格隆汇· 2025-10-31 15:09
公司业务范围 - 业务主要涵盖磁性元器件生产服务和磁性元器件全自动生产设备业务 [1] - 下游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变压器、电感等磁性元器件 [1] 下游应用行业 - 产品广泛应用于网络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安防电子、新能源、智能家居和智能仪表等行业 [1] 客户与特定领域 - 公司客户主要为下游元器件厂商 [1] - 关于量子计算领域,公司目前没有相关技术储备 [1]
科瑞思(3013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5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6] - 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事项[6] - 审议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的事项[7]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事项[7] - 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的事项[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事项[11]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15] - 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事项[15]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事项[16] - 审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的事项[1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9]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54]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56]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7]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选举时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58] - 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1/2才能当选[62]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已当选人数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不足2/3则进行第2轮选举;第2轮仍未达2/3,本次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62] - 若获超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未累积)1/2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62] - 若2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致当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对该候选人进行第2轮选举,所得投票表决权数多且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未累积)1/2以上者当选;第2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2/3以上,本次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63]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6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68]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