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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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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04 20:14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为激励计划考核年度,每年考核一次[7,12] - 2024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营收目标值12.00亿,触发值10.00亿[7] - 2025年目标值15.00亿,触发值12.50亿,24 - 25年累计目标值27.00亿,触发值22.50亿[7] - 2026年目标值18.00亿,触发值15.00亿,24 - 26年累计目标值45.00亿,触发值37.50亿[7] 考核规则 - 预留部分授予时间不同,考核年度有别[8] - 营收及累计营收对应不同系数计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9] - 个人绩效考核分五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9]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20个工作日通知结果,有异议20个工作日内沟通[14] - 无法解决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14] 记录管理 - 人力资源中心保留记录5年,超期委员会有权销毁[15] - 记录修改需当事人签字确认[15] 办法说明 - 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6,17]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7]
鑫磊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7-04 20:14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绩效考核指标 - 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财务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流程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且无损害意见[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6:51
回购方案 - 2024年2月7日通过回购方案,资金4000 - 8000万元[2] - 回购价格调整后不超23.28元/股[2][3] - 实施期限自方案通过日起12个月内[2] 回购进展 - 2024年2月20日首次回购股份[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回购4587845股,占比2.92%[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最高成交价19.998元/股,最低13.71元/股[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支付总金额79794047.03元[4]
鑫磊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6-27 16:37
人员变动 - 鑫磊压缩机证券事务代表赵伊莉因个人原因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2]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2] 后续安排 -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资格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6月28日[3]
鑫磊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6-27 16:37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5月7日通过用不超2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 - 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1] 账户信息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是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账号356580100100283124[3] 投资限制与保障 - 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不用于股票等[5] - 财务专人跟踪,不利时保全,独董和监事会可监督审计[5] 影响与公告 - 不影响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可提高资金效率获收益[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9]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5: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 ...
鑫磊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27 21:04
股份回购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3.57元/股[3]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3.28元/股[3]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2024年6月3日生效[3] - 回购资金4000 - 8000万元[3]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每股现金红利(含税)0.2912440元[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6] -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6] 价格计算 - 调整后回购价上限为调整前减每股现金分红[7]
鑫磊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7 21:02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3] - 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2.912440元[2][10] - 扣税后,QFII等每10股派2.70元[5] 权益分派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6月3日[6] - 除息除权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0.2912440元/股[2][10] - 2024年6月3日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限售股自行派发[8] 其他调整 - 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10]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23.28元/股[11] 股本情况 -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4,587,845股不参与分配[2][3][4][5] - 实际参与权益分派股本152,602,155股[2][3][4][5]
鑫磊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21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 - 2024年4月26日公告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6] - 2024年5月16日14时3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网络投票9:15 - 15:00[8]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9]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12,390,000股,占比73.6490%[11] - 网络投票股东3名,代表股份4,400股,占比0.0029%[11] - 现场和网络出席合计7名,代表股份112,394,400股,占比73.6519%[11] - 中小投资者3名,代表股份4,400股,占比0.0029%[11] 议案表决 - 审议14项议案,均获通过[13][14][33]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出席股东同意占比99.9999%,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7.7273%[16][17][19][25] - 《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等多项议案,出席股东同意占比99.9983%,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56.8182%[20][22][24][26][27] - 《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出席股东同意占比99.9983%,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56.8182%,有反对票[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