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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7:5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 ...
维峰电子: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7:54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 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注: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津贴标准按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执行,即12.00万元/年(含税)。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9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 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 ...
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4 17:5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维峰电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于 2 ...
维峰电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4 17:5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3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39 号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峰电子)《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
维峰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7:5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了监督职责,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对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 并对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做出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7 号维 峰电子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7:5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聘符 ...
维峰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7:54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维峰电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17:5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总 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 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股 | 东 6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董 事 22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5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监事 3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3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8 | | | 第三节 会计师 ...
维峰电子: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7:54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定于2023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互 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化先生、独立董 事刘斌先生、董事会秘书朱英武先生、财务总监戴喜燕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 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4年5月7日15:0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 通过互动易"云访谈"系统进入"维峰电子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交您所关注的 问题。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特此公告。 维 ...
维峰电子: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4 17:5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度与丰正堂关联交易含税640.80万元,预计2024年相同[3] - 2024年向丰正堂租厂房预计含税640.80万元,已发生213.60万元[5] - 2023年租厂房实际含税640.80万元,占比53.48%,与预计无差异[6] 丰正堂财务数据 - 2023年底总资产41,373,536.18元,净资产19,539,958.01元[8] - 2023年主营收入5,878,899.12元,净利润1,032,990.16元[8] 租赁信息 - 2018年签10年《厂房租赁合同》,租金及押金明确[13] - 2019年签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体名称[13] 决策情况 - 关联交易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17] - 独立董事、保荐人无异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