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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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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子公司设立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控股50%以上或控制董事会、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2] 公司管控 - 母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力,子公司方案及人员需报批[5] - 财务由公司监管,子公司需报送报表[8] - 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按比例算数据[11] - 特定交易依权限提交审议[12] - 信息披露按母公司制度执行[14]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子公司[16] 发展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规划服从公司战略[21] - 对外投资接受公司业务指导监督[23] 制度实施 - 制度自批准颁布起实施,董事会负责制定等[18]
天振股份(301356)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独立董事津贴办法 - 范围为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享受[4] - 每人每月6700元(含税),按月发放[4] - 公司承担合理费用,离任按实际考核发放[4] - 特定情形可不发津贴,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7]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抵触时按规定修订[7]
天振股份(30135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完善内控和提高效益[2] - 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领导下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3]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业务能力、遵循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4] 审计范围与报告 - 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7]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检查与权限 -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9] - 具有要求报送资料、检查财产等主要权限[11] - 经董事长批准可检查公司有关经营管理账务和资料[12]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审计对象[13] - 审计小组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3] - 审计对象收到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4] - 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15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14] 披露与审计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17]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时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7]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实施[21][22]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制度[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1]
天振股份(301356)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8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3000万股,11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00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216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发起设立时,方庆华持股4887万股,比例54.30%[13] - 发起设立时,朱彩琴持股1683万股,比例18.70%[13] - 发起设立时,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持股900万股,比例10.00%[13] - 发起设立时,朱泽明、夏剑英各持股45万股,比例0.50%[13] - 发起设立时,朱方怡、方欣悦各持股720万股,比例8.0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4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0]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6]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符合条件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1]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至5名[101]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20][121]
天振股份(3013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9:31
董事离职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新董事产生解任[4] - 股东会解任按决议日期,未明确则决议作出日生效[5] 人员补选与解职 - 董事辞职后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可解职[5] 离职规定 - 董事离职两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7] - 董高离职需交接工作[9]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半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异议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3]
天振股份(3013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制度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3] 信息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7] 申请审批 -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经证券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核决定[9] 登记保存 - 相关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登记事项 - 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等事项[10] - 确认内部审核、信息公开及恢复披露情况[15][16][17][18] - 每次豁免或暂缓单独填报,定期一并提交[15][16][17] -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对登记事项签字[15][16][17][18]
天振股份(301356)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证券投资 - 购买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制度[3]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投资前需股东会审议披露[5] 衍生品交易 - 交易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必须经股东会审议[5]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6] - 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应及时披露[10] 其他规定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 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相关产品或原材料[4] - 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账户投资[4] - 董事会决议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公告[10] - 保荐机构核查合规性并出具意见[11] - 披露事项应涵盖投资概述等内容[11] 委托理财 - 选合格专业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1] - 不得借委托理财规避义务[12] - 可控制投向需披露详细情况[12]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措施[1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15] - 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1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 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16]
天振股份(3013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会议召集与举行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6] - 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审议与表决 - 特定事项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9] - 表决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1]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出席可举行,非关联过半数通过[11] 会议档案与协助 - 档案由证券部保存十年[12] - 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协助召开,秘书确保信息畅通[14] 公司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承担费用[14][23]
天振股份(301356)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印章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2] 印章管理 - 印章统一由公司行政部刻制[3] - 印章停用时需报董事长批准并封存[3] 印章使用 - 不同印章适用不同文件和业务场景[5] -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7] - 部分印章原则上只限在办公室内使用[7]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1]
天振股份(3013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9:3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或子公司与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9] - 重大合同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15]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报告[16] 股东相关重大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12,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4,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件[14] - 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等属重大事件[13] - 公司股东权益为负值属重大事件[13] 报告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等报告[2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0] - 重大事件标的超交付期限3个月未完成,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1]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分析判断并决定处理方式[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发生当日内报告[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4]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8] - 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等[30] 信息管理部门与职责 - 证券部是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内部信息汇集等工作[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