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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8:5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森泰 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森泰股份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 (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 ...
森泰股份: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24 18:5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送达 全体监事,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沈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 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事 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没有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
森泰股份: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12-24 18:51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概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 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科技")、安徽森泰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森泰贸易")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 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 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 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本 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森泰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4 18:51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职权行使与会议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3] - 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森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24 18:51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 修订类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修订 |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 | |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 | | 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 |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 |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 | |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 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 | |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董事主持。 | |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 | |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 |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 | |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如 |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如公司设 ...
森泰股份:《公司章程》
2024-12-24 18:5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 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 | ...
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24 18:51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9月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6] - 9月3 - 12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6] - 9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7] - 9月24日确定首次授予日[17] - 12月24日确定预留授予日(第一批)[18] 预留授予(第一批)数据 - 授予数量243,902股,占股本总额0.21%[23] - 授予价格8.15元/股[23] - 授予人数1人[24] 激励条件 - 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20] - 激励对象自身近12个月无不良情况[21] 其他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A股[24] - 独立财务顾问提醒费用核算及摊薄影响[27] - 预留授予(第一批)事项合规[29]
森泰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4 18:51
舆情管理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5]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7] 处理机制 - 信息采集在证券职能部门[8]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13] - 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并采取措施[13]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21]
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8:5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森泰股份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 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 月1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