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搜索文档
骏鼎达(3015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0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2] - 需有相关经验、资格证书及多方面知识[5] - 六种情况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2] - 承担与交易所及证监局沟通等九项职责[3][4] 公司保障措施 - 保障其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及职权[7] - 建立工作协调和激励机制[9][11]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4] - 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4] - 失职等采取内部问责[15]
骏鼎达(30153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01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骏鼎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 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 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对互动易平台信息发 布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总体要求如下。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 公司应当注重诚信,尊 ...
骏鼎达(3015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1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3]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公司变更募投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议通过[21]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应审慎选银行开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与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9]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资金使用公告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到期归还并公告[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9]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认为有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29]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其他规定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3]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等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与解释[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1]
骏鼎达(3015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 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 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
骏鼎达(3015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保函等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发 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
骏鼎达(3015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01
持股与审议标准 - 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100%[3] - 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50%但未达100%或有实际控制权[3]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部分情况可免股东会审议[8][11][15] - 购买、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投资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决定,证券等投资除外[9]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投资额度[9] 投资管理职责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5]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向董事会汇报进展[14][15]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21] 内控与监督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内控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17] - 董事会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研究评估并监督执行[18] - 公司应针对证券投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得用信贷资金入市[17]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7]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17]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17] - 出现投资异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18]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
骏鼎达(301538)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8-18 17:0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48,406.6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5,063.07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27.0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87.94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43.4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8,851.0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70.4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 E=A-D1+D2 | 20,126.1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 F | 20,126.11 | | 差异 | | G=E-F | | 注: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本报告中 如表中各分项之和与 ...
骏鼎达(30153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8 17:0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调整三会结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拟对《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 ...
骏鼎达(301538)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2025-08-18 17:0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8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06.6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
骏鼎达(30153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8 17:00
2025年6月30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杨凤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肖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莉 | | | | | 2025年6月30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5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25年度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5年度占用 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5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 2025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