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3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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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07-11 20:44
业绩总结 - 审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涵盖2021 - 2023年度[5]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351,297.4元,2022年为106,117.08元,2021年为21,869.94元[14]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为112,152,254.576元,2022年为22,315,118,656.00元,2021年为203,667,649,384元[14]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为2,314,236元,2022年为578,705.48元,2021年为55,928,552元[14] - 2023年因不可抗力等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等为1,359元,2022年为59,750元,2021年为35,238,89元[14] - 2021年因税收等法律、法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一次性影响为939,803元[14] - 2023年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 119,963.22元,2022年为335,848.08元,2021年为93,235,28元[15] - 2023年所得税影响额为45,539,485.92元,2022年为109,674.5817,157.4元,2021年为817,644.46695,140.4元[15] - 2023年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9,063,216.53元,2022年为13,707,483元,2021年为 - 2,512,784元[15] - 2023、2022、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合计分别为3152254.49元、10630315.22元、2203667.31元[19] - 2023、2022、2021年度银行理财产品交割时点取得收益分别为2314236.27元、1578705.48元、928552.55元[19] - 2023、2022、2021年度银行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5576112.57元、2118656.00元、1649384.92元[19] - 2021年度股权激励费用为 - 6939803.54元[19] 政府补助 - 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二季度工业稳增补助430500元[17] - 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季度工业稳增长补贴213900元[17] - 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0000元[17] - 2023年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补助809250元,较2022年的3170700元下降约74.5%[17][18] - 2023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助90600元,较2022年的105000元下降约13.7%[18] - 2023年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次性扩岗补助6000元,较2022年的34500元下降约82.6%[18] 其他 - 鉴证报告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13]
博实结: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7-11 20:44
股东大会情况 - 2022年2月13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实到9名股东及代表,持股6673.73万股,占总股本100%[1]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多项议案表决同意股数6673.7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股份数100%[1][2][4][5][7][8] - 2024年2月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实到9名股东及代表,持股6673.73万股,占总股本100%[30]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两项议案表决同意股数6673.7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股份数100%[30]
博实结: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7-11 20:44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和 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2年 1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周小强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的 ...
博实结(301608)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4-07-11 20:44
投资者关系主要安排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内容、程序、管理、责任追究机制等保护投资者权益[1]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执行人和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联系方式等[2] - 公司上市后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制度措施保障与投资者良好沟通并实现双向互动[3]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 董事会考虑多方面因素结合股东意见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发表意见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4]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与股东沟通听取意见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4] -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4]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试行累积投票制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6]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7]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且无偿并充分披露信息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8] - 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投资者可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参与重大决策[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且对提案进行逐项表决[9]
关于同意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3-13 18:38
上市进展 -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文号为证监许可〔2023〕2745号[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27 19:46
发行信息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25.2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899.00万股,占比不低于25%[7][42] - 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00元[7] - 拟上市深交所创业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7] - 发行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结合或其他认可方式,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42] 业绩数据 - 2020 - 2022年度及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05313.31万元、133570.03万元、120962.02万元和57543.22万元[72]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84587.63万元,同比减少10.01%[84] - 2023年度预计营业收入11.50 - 12.30亿元,较上年变动-4.93%至1.68%[89]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83%、25.64%、24.25%以及26.95%[31] - 2023年1 - 9月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450.21万元及12762.91万元,较同期增长13.13%及12.17%[84] - 2023年度预计归母净利润1.70 - 1.80亿元,较上年增长7.82%至14.17%[89] - 2023年度预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60 - 1.72亿元,较上年增长11.14%至19.48%[89] 用户数据 - 截至2023年6月,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车辆数大于10万辆的车载终端型号共15个,公司3个产品型号入列[59] - 2022年公司是哈啰和青桔两个品牌智慧出行组件的主要供应商[61] - 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是财付通智能支付硬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财付通占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38.8%[62] 技术研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拥有软件著作权67项[29] - 2020 - 2022年度,公司累计研发投入19706.96万元[63] - 公司已形成9项核心技术[67] 公司架构 - 公司前身是博实结有限,现有全资子公司惠州博实结、锦天华实业[16] - 公司股东有惠博科技、博添益、惠添益、实添益等[16]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等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42]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投资251002.15万元[90] 股权结构 - 发行前周小强直接和间接累计控制公司59.00%的股份,发行后持股比例降至33.88%[107][168] - 发行前总股本6673.73万股,发行后8899.00万股[16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8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高级管理人员共3名[190][192] - 公司共有3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周小强、马颖杰、刘开锋[194]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11-27 19:37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8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9-10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11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2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3-16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28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20324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3-2-1-1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3-2-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27 19:3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下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下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中的简称与《深 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 一致)。 3-1-2-1 1、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1-27 19:3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二〇二三年九月 3-3-1-1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宜的专项法律 顾问。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27 19:3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 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下称"《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下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 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中的简称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