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3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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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特定审议程序[5] - 提供资助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8][9] 特殊情形处理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资助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人可免特定规定[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11][12][17] - 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资助事项[12] 披露要求 - 及时披露资助事项,特定情形需再披露[14][15][16]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博实结(3016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 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 ...
博实结(3016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会议召开 - 公司可不定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且全体同意时不受限[2]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 - 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3][4]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经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6] - 公司提供便利,指定董事会秘书协助[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1]
博实结(3016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融资和担保事项的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抵押、质 押或保证等担保行为,包括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以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的总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审议及披露程序 第三条 公司的对 ...
博实结(3016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 ...
博实结(30160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 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 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 ...
博实结(301608)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2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5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5 -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8 -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9 -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13 -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4 -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16 -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8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3 -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3 -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6 -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31 - | | | 第四节 ...
博实结(3016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 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
博实结(30160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 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本制度所 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 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 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 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 1 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与生产经营相关,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 ...
博实结(3016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9:46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博实 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