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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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5
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8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 - 授信额度在2024 -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间可循环使用[3]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35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4] 子公司情况 - 港迪智能、软件、科技持股比例分别为100%、82%、55%[6][7] - 2025年3月31日港迪智能、软件资产负债率49.08%、44.30%[8][9] - 港迪智能、软件、科技新增担保额度32000、 - 1000、 - 2000万元[9] 审议情况 -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审议通过[15][16][18] - 保荐人认为程序合规,事项符合公司需求[20][21] 其他 - 截至核查日累计对外担保17000万元,占净资产18.43%[12] - 担保为满足生产经营,利于降成本保发展[11]
港迪技术(30163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3 21:15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3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5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业务情况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4] - 现场检查次数为0次,因港迪技术2024年11月7日上市,年度持续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3][4] 其他 - 公司各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含15项承诺[7] - 保荐代表人未变更[8] - 报告期内监管未对保荐人或其保荐公司采取监管措施[8] - 无其他重大事项报告[8]
港迪技术(30163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21:1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01,718,150.57元,上年同期为546,901,571.68元[7][175] - 2024年营业成本为140,561,630.84元,上年同期为146,962,257.70元[22] - 2024年营业利润为60,414,118.44元,上年同期为68,883,582.08元[22] - 2024年净利润为94,698,734.04元,上年同期为87,540,486.46元[186] 财务状况 - 2024年末货币资金合计615,150,464.06元,期初为107,770,451.23元[133] - 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58,041,923.45元,坏账准备为28,377,178.25元,账面价值为429,664,745.20元[8] - 202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74,639,856.45元,期初为71,744,266.25元[144][146] - 2024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8,310,840.24元,期初为22,286,440.32元[154]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614,750.35元,上年同期为52,098,561.88元[24][187]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23,646,621.55元,上年同期为249,020,276.72元[24]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416,953.76元,上年同期为 - 36,184,062.31元[24] 研发与项目进展 - 研发支出本期合计48,161,047.10元,上年同期为40,422,900.31元[194] - 港迪技术高性能变频器及一体化专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33.62%[156] - 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9.30%[156] - 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6.49%[156] 子公司与股权 - 公司将港迪智能、港迪软件2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港迪智能持股100%,对港迪软件持股82%[195][196] - 港迪智能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万元[196] - 公司股份总数由期初的41760000股增加至期末的55680000股[170] 政府补助 - 本期新增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110,639.92,且全部计入其他收益[1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本期数为10,643,973.27,上年同期数为15,918,872.28[199]
港迪技术(30163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3 21:15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对港迪技术2024年度财报及汇总表审计并发表专项意见[3][6] - 审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7]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4年度相关资金情况[8] 资金数据 - 江苏苏港及其他关联资金2024年期初余额17.77万元[11] - 江苏苏港及其他关联资金2024年度偿还累计17.77万元[11]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过半数通过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4][15] 其他规定 - 连续三次未出席可撤销职务[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21]
港迪技术(3016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1名[2]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10] 总经理职责 - 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14] - 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5] - 在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协议等[14]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14]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14] -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15] - 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15]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7]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30] -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全体参会人员[30] - 处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30] - 总经理决策部分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31] - 拟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33] 其他人员职责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定期向其报告[20]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6] 绩效与激励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及其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35] - 公司应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35] - 绩效评价是确定其薪酬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35] 责任追究与细则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失职致公司损失,董事会应追究其法律责任[35] - 本工作细则“以上”“不少于”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7] - 本工作细则无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7]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8]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港迪技术(301633)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 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议事范围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 ...
港迪技术(3016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3] 差错界定 - 年报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等方面[3][4] -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多指标占比及金额[9] 责任划分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2] 处理流程 - 财务部门收集资料等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16][19] - 季度、半年报参照本制度执行[20]
港迪技术(30163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7]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核心竞争力等风险因素[15] - 公司盈利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和计划[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7] - 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影响交易价格需及时披露[17] - 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 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需了解因素并披露[17]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需将信息披露制度通报持股5%以上股东[22] - 董事等应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3] - 董事等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4] 内部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28]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9] 流程与保管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需经有关责任人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多流程[4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2]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参照本办法执行[43] 处罚与机制 - 公司各部门等发生需披露事项未及时报告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4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等[30] 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2] 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监事履行职责行为书面记录并保存[33]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5]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47]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同样[48]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0] - 时间为2025年4月[50]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开临时会[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