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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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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8-12 11:49
董事会提名 - 提名田晓宏等5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贾政和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 候选人任职条件等符合规定,具备履职能力[1][3] 后续安排 - 相关事项将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2][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8日[4]
泰禾股份(30166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1:49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2] 审计部设置 -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5]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7][8] - 审计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发展需要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3] 审计工作重点与流程 - 审计部工作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重要业务环节[8]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0] - 审计项目立项由审计部负责人确定或相关公司提出报其批准[13] - 审计实施前应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13] 审计后续处理 - 被审计方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十日内送交书面意见[14] - 审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审计部对重要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15] 监督与追责 - 公司应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18] - 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资料等行为公司有权处分追责[19] -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审计人员行为应给予处分[22]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同意不得泄露[17] - 审计报告附被审计方意见报送公司[14] - 被审计方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申请复审[1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泰禾股份(30166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贾政和)
2025-08-12 11: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及独立性要求[2]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6] 独立性限制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有比例限制[7][8] 其他要求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董不超三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独董不超六年[11] 承诺与责任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将持续履职[12]
泰禾股份(30166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12 11:49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换届议案[2][3] - 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提名田晓宏等5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政和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股权结构 - 田晓宏间接持股345,830,000股,占股本76.85%[8] - 倪珏萍间接持股0.03%,孙美敏间接持股0.36%,亓轶群间接持股0.42%[9][11][13] - 苗育间接持股0.05%[14] 人员履历 - 苗育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14] - 贾政和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15] - 张兴亮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16] - 徐晓勇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18]
泰禾股份(30166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2 11:49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以下总经理决定[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披露,以下总经理决定[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东会审议,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披露[12] 关联担保与资金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要求公司垫支费用,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支出[8]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8] 关联交易协议与披露 - 关联交易书面订立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定价政策等[9] - 关联交易按规定及时披露,内容符合法规[10]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确定审议程序[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6]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审计标的财报,特殊情况可免[21] -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变更前已签协议交易可免审议程序[21] - 向关联人买资产成交价溢价超100%,对方无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2]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本办法履行相关义务[23] 办法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5]
泰禾股份(30166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2 11:49
董事会会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人员提名 - 拟提名田晓宏等5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4] - 拟提名贾政和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2028年7月14日[5][6]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8][9][10][11][12] 股东会安排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8月27日召开[13]
泰禾股份(30166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晓勇)
2025-08-12 11:49
独立董事提名 - 南通泰禾化工提名徐晓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需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2]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3]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3] 时间信息 - 提名人签署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4]
泰禾股份(30166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兴亮)
2025-08-12 11:49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兴亮被提名为南通泰禾化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相关资格要求[6] 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前十自然人股东[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不在前五股东任职[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不利情形[8]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声明时间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3]
泰禾股份(30166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2 11: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0万股[19] 股东信息 - 泰禾集团认购16500万股,占比76.39%[17] - 深圳诺普信农化认购948万股,占比4.39%[17] - 上海鋆麟投资认购1143万股,占比5.29%[17] - 上海鋆领投资认购417万股,占比1.93%[17] - 杭州恒丰君南投资认购648万股,占比3.00%[17] - 南通昆吾产业投资认购1944万股,占比9.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有合理理由可拒绝,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6]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维权[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3] - 战略委员会成员3人,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1名[124] - 提名委员会成员3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25] 公司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8,132]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9,13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委任[138]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8]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60] - 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送达日期[16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泰禾股份(3016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1:49
业绩说明会与信息披露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6]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等[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4] 沟通内容与负责人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9] 接待与信息管理 - 接待推广应客观准确介绍公司状况[14]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4]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申请预约[18] - 公司董事等接受采访调研需知会董秘并记录签字[18] 活动记录与信息披露规范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3] - 实施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3] 与中小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23] 信息交流与审查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答复[24] - 对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严格审查[24] 信息泄露处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公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