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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公布关于对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人民日报· 2025-12-27 07:23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与直接原因 - 中方反制措施的直接原因是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 该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严重干涉中国内政 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1] -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 [1]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企业 - 共有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被列入反制清单 其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将被冻结 [1] - 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被禁止与这20家企业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1] - 受制裁企业包括大型国防承包商如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 以及专注于海事、无人机、声学、人工智能、电子战等领域的专业公司如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伊庇鲁斯公司等 [1][4][5]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个人 - 共有10名美国军工相关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反制清单 其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将被冻结 [2] - 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被禁止与这10名个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2] - 这10名个人将不被签发签证且不准入境中国(包括香港、澳门) [2] - 受制裁个人包括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帕尔默·卢基、L3哈里斯技术公司及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约翰·坎蒂伦、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卡诺维尔等 [2][5] 反制措施的生效时间 - 本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1][3]
中方反制美国20家军工企业及10名高管,敦促美方停止破坏台海和平稳定
新浪财经· 2025-12-27 07:06
中国对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管实施反制措施 - 中国外交部宣布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以回应美国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 [1][2] - 反制措施包括冻结相关企业及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并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1] - 对1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额外采取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的措施 [1] 美国对台军售详情 - 美国近期宣布向台湾出售价值111亿美元的武器 路透社称此为美对台规模最大的军售 [2] - 军售包括价值40亿美元的82套“海马斯”火箭炮系统 以及价值40亿美元的60门自行榴弹炮等 [2] 受制裁美国军工企业业务关联 - 受制裁的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是美国大型防务和航空航天承包商 以研制隐形轰炸机、新一代洲际导弹、航母与核潜艇闻名 [2] - 该公司为台湾空军F-16V战斗机的改进提供了AN/APG-83有源相控阵雷达 [2] - 受制裁的波音公司圣路易斯分公司产品包括F-15战斗机、T-7A“红鹰”教练机和MQ-25无人机 [3] - 该分公司还生产台湾当局向美国大批采购的“鱼叉”反舰导弹 [3] - 受制裁的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为美国海军等客户提供技术服务与后勤保障 包括无人船艇保障、水下作战系统等 [3]
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新浪财经· 2025-12-27 01:59
反制措施概述 - 中国外交部于2025年12月26日宣布,对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1][4] - 反制措施的直接原因是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此举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1] -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 [1] - 本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3] 受制裁企业名单及措施 - 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实施制裁,包括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VSE公司、塞拉技术服务公司、红猫控股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高点航空技术公司、伊庇鲁斯公司、迪德罗恩公司、I领域公司、蓝力技术公司、潜航技术公司、万拓公司、英特磊公司、菱形力量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 [1] - 对上述企业的制裁措施为: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1] 受制裁个人名单及措施 - 对1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制裁,包括帕尔默·卢基(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约翰·坎蒂伦(L3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迈克尔·卡诺维尔(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库默(VSE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米奇·麦克唐纳(蒂尔无人机公司总裁)、安舒曼·罗伊(菱形力量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丹·斯穆特(万拓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阿迪亚·德瓦拉孔达(迪德罗恩公司首席执行官)、安·伍德(高点航空技术公司总裁)、杰伊·霍夫利奇(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2] - 对上述个人的制裁措施为: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2]
被中方最新制裁的美国军工企业和个人,都是什么来头?
环球网· 2025-12-26 23:2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外交部宣布对20家美国军工企业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以回应美国近期宣布的对台大规模军售 制裁措施包括冻结其在华资产并禁止相关商业往来 [1] - 此次制裁覆盖从老牌防务巨头到新兴人工智能、无人机技术公司的全产业链 旨在维护中方核心利益并向美方传递明确信号 即清除破坏中美关系的不良因素是两国关系健康发展的基础 [1] - 分析认为 制裁将切断相关企业及个人来华经营的渠道 并因其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 直接影响这些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商业利益 [3][4] 制裁对象与背景 - 制裁名单包括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红猫控股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等20家企业及10名高管 [1][5] - 此次制裁是对美国政府上周宣布的对台111亿美元军售计划作出的反制 该笔军售是美方迄今对台规模最大的单笔武器军售案 [5] 主要被制裁企业及其在对台军售中的角色 - **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美国大型防务和航空航天承包商 产品涉及台湾F-16V战斗机的AN/APG-83有源相控阵雷达、E-2T及E-2D预警机、“火山”反坦克布雷系统 并计划推动AN/TPS-78先进性能雷达落地台湾 [2] - **波音公司圣路易斯分公司**:产品包括F-15、F/A-18战斗机、T-7A教练机、MQ-25无人机 以及台湾采购的“鱼叉”反舰导弹 [2] - **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为美国海军提供无人船艇保障、指挥控制系统集成、水下作战系统及深海缆线系统等技术服务与后勤保障 [3] - **吉布斯和考克斯公司**:美国船舰设计建造企业 其母公司莱多斯曾与台湾达成一份价值9.87亿美元的合同 为F-16战机提供保障 [3] - **红猫控股及其子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美国无人机与机器人解决方案供应商 专注于为国防领域提供先进全域产品 其软硬件均为美国制造 可支持多域军事行动 [3] 制裁的影响与意义 - 制裁意味着切断了相关美国军工企业及管理人员来华经营的渠道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超大规模市场 是极具吸引力的投资经营热土 [3] - 中国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占据不可或缺的地位 制裁将直接影响这些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经营活动和商业利益 [4] - 中国在一些与军工产业相关的关键战略性资源上拥有较高的全球市场份额 若相关企业继续配合对台军售 其整体军工产业业务可能遭受更致命的打击 [4] - 专家指出 海峡两岸军力对比悬殊 中国统一的进程不可阻挡 美国对台军售无论数量和质量都无法改变这个现实 [5]
突发!刚刚,中方对美反制!
券商中国· 2025-12-26 18:48
中国外交部对美国军工企业及个人实施反制措施 - 针对美国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的行为,中国外交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于2025年12月26日宣布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1][2] - 反制措施旨在回应美国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 [1][2] - 中方强调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中美关系第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参与对台售武的企业和个人都将付出代价 [1]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企业 - 共计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被列入反制清单,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将被冻结,同时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 [2][5][6][7] - 主要涉及企业包括大型国防承包商如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以及专注于海事、无人机、声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公司如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等 [2][5][6][7]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个人 - 共计10名相关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反制清单,其在中国境内的财产将被冻结,并被禁止与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进行交易、合作 [3][4][7] - 上述人员将被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中国(包括香港、澳门) [4] - 涉及人员包括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帕尔默·卢基、L3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约翰·坎蒂伦、菱形力量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安舒曼·罗伊等 [3][4][7]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与生效时间 -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 [2] - 该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19号公布,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2][5]
中方决定对美反制!
中国基金报· 2025-12-26 17:59
反制措施背景与法律依据 - 中方决定对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直接原因是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 该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严重干涉中国内政 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1] -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 [1] 受反制企业名单及措施 - 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采取反制措施 包括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 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 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 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 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 VSE公司 塞拉技术服务公司 红猫控股公司 蒂尔无人机公司 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 高点航空技术公司 伊庇鲁斯公司 迪德罗恩公司 I领域公司 蓝力技术公司 潜航技术公司 万拓公司 英特磊公司 菱形力量公司 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 [1][4][5] - 针对上述企业的反制措施包括 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 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并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 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 合作等活动 [1] 受反制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措施 - 对10名美国军工相关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包括帕尔默·卢基 约翰·坎蒂伦 迈克尔·卡诺维尔 约翰·库默 米奇·麦克唐纳 安舒曼·罗伊 丹·斯穆特 阿迪亚·德瓦拉孔达 安·伍德 杰伊·霍夫利奇 [2][5] - 针对上述人员的反制措施包括 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 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 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 合作等活动 以及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 不准入境(包括香港 澳门) [2] 反制措施生效时间 - 本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3]
对美反制!刚刚,外交部发布
证券时报· 2025-12-26 17:46
反制措施概述 - 中国外交部宣布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1][2] - 反制措施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4] 反制措施具体内容 - 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采取的措施包括: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2] - 对1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措施包括: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3] 被制裁企业名单 - 被制裁的20家企业包括: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VSE公司、塞拉技术服务公司、红猫控股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高点航空技术公司、伊庇鲁斯公司、迪德罗恩公司、I领域公司、蓝力技术公司、潜航技术公司、万拓公司、英特磊公司、菱形力量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 [2][6][7][8] 被制裁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 被制裁的10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帕尔默·卢基(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约翰·坎蒂伦(L3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迈克尔·卡诺维尔(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库默(VSE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米奇·麦克唐纳(蒂尔无人机公司总裁)、安舒曼·罗伊(菱形力量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丹·斯穆特(万拓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阿迪亚·德瓦拉孔达(迪德罗恩公司首席执行官)、安·伍德(高点航空技术公司总裁)、杰伊·霍夫利奇(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3][5][7][13] 反制措施背景与原因 - 此次反制是针对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的回应 [2][9] - 美方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2] -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 [2] - 被制裁的企业和个人被指近年来参与武装台湾 [9] 中方立场与表态 - 台湾问题被定义为中美关系第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9] - 任何在台湾问题上越线挑衅的行径都将遭到中方有力回击,任何参与对台售武的企业和个人都要为其错误付出代价 [9] - 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停止武装台湾的危险行径 [9] - 中方表示将继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9]
中方决定对美反制!(附企业、人员清单)
中国能源报· 2025-12-26 17:43
中方反制措施核心内容 - 中国外交部宣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对美国20家军工相关企业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1] - 反制措施的直接导火索是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 此举被中方认定为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并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1] - 反制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3] 针对企业的反制措施 - 对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等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 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 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1] - 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 个人与上述20家企业进行任何交易 合作等活动 [1] - 被制裁企业名单包括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 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 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 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 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 VSE公司 塞拉技术服务公司 红猫控股公司 蒂尔无人机公司 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 高点航空技术公司 伊庇鲁斯公司 迪德罗恩公司 I领域公司 蓝力技术公司 潜航技术公司 万拓公司 英特磊公司 菱形力量公司 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 [1][4][5] 针对个人的反制措施 - 对帕尔默·卢基(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等10名美国军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 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2] - 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 个人与上述10名个人进行任何交易 合作等活动 [2] - 对上述10名个人不予签发签证 不准其入境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 [2] - 被制裁个人名单包括帕尔默·卢基 约翰·坎蒂伦 迈克尔·卡诺维尔 约翰·库默 米奇·麦克唐纳 安舒曼·罗伊 丹·斯穆特 阿迪亚·德瓦拉孔达 安·伍德 杰伊·霍夫利奇 [2][6]
中方决定反制美方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管!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6 17:34
中方对美反制措施的核心内容 - 针对美国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的行为 中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1][2] - 反制措施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2][5]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企业 - 对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 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 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等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 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各类财产 并禁止中国境内组织和个人与其进行交易与合作 [2][7][8] - 受反制企业名单还包括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 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 VSE公司 塞拉技术服务公司 红猫控股公司 蒂尔无人机公司 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 高点航空技术公司 伊庇鲁斯公司 迪德罗恩公司 I领域公司 蓝力技术公司 潜航技术公司 万拓公司 英特磊公司 菱形力量公司 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 [2][7][8]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 - 对帕尔默·卢基 约翰·坎蒂伦 迈克尔·卡诺维尔等1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财产 禁止中国境内组织和个人与其交易合作 并不予签发签证和不准入境 [2][3][4][8][9] - 受反制高管名单还包括约翰·库默 米奇·麦克唐纳 安舒曼·罗伊 丹·斯穆特 阿迪亚·德瓦拉孔达 安·伍德 杰伊·霍夫利奇 [3][4][8][9]
中方决定对美反制!
中国基金报· 2025-12-26 17:2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外交部宣布对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以回应美国对台军售 措施包括冻结在华资产和禁止交易合作 [2] 反制措施背景与法律依据 - 反制措施是对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的回应 美方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严重干涉中国内政 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2] - 反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 [2]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企业 - 共有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被列入反制清单 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将被冻结 同时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2][5][6] - 受制裁企业包括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VSE公司、塞拉技术服务公司、红猫控股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高点航空技术公司、伊庇鲁斯公司、迪德罗恩公司、I领域公司、蓝力技术公司、潜航技术公司、万拓公司、英特磊公司、菱形力量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 [2][5][6] 受反制措施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 - 共有10名相关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反制清单 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将被冻结 同时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并且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3][6] - 受制裁人员包括帕尔默·卢基(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约翰·坎蒂伦(L3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迈克尔·卡诺维尔(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库默(VSE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米奇·麦克唐纳(蒂尔无人机公司总裁)、安舒曼·罗伊(菱形力量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丹·斯穆特(万拓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阿迪亚·德瓦拉孔达(迪德罗恩公司首席执行官)、安·伍德(高点航空技术公司总裁)、杰伊·霍夫利奇(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3][6] 反制措施生效时间 - 本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4]